Port&Regulatory
Gard概述国际海事组织的临时排放措施
Gard 行业联络官 Neil Henderson 概述了第 83 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 (MEPC) 会议上商定的临时措施,并概述了业界的一些反响。
嘉德保赔协会 (Gard) 最近发表了 Gard 行业联络官 Neil Henderson 的见解,并其中概述了第 83 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 (MEPC)会议商定的临时措施,以及来自业界的一些反响:
2025 年 4 月 11 日,国际海事组织宣布,作为国际海事组织 2023 年温室气体 (GHG) 战略的一部分,各成员国已在第 83 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 (MEPC) 会议上就临时措施达成协议,以瞄准到 2050 年左右实现净零排放。
当下,MARPOL 附则 VI 拟议的新第 5 章已规定,船舶所使用的全部能源的温室气体强度【即温室气体燃料强度 (GHG Fuel Intensity,简称GFI)】应逐步降低。其中,这些措施将于202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并适用于5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其中,减排目标分为两种:较为温和的“基础”(Base)目标和更为宏伟的“直接合规”(Direct Compliance)目标。同时,这些措施旨在与国际海事组织的“基础”(Base)和“努力实现”(Striving For)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保持一致。
如果船舶达到更为宏伟的“直接合规”目标,船东将获得剩余单位(Surplus Unit, 简称SU)。其中,这些单位可以被储存或转让给其他船东。相反,如果船舶未能达到所要求的目标,那么,船东将得根据不合规程度以不同的成本水平购买补救单位(Remedial Unit,简称RU)。
此外,从补救单位获得的收入将转入由国际海事组织管理的净零基金。在一定程度上,这是为了激励行业使用零排放和近零排放(zero and near-zero,简称ZNZ)燃料。同时,相关奖励金额将于2027年3月1日前进行确定。
在今年10月,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将再次召开会议以通过该提案。其中,这需要108个《防污公约》附则VI缔约国以三分之二多数票(共73个国家)通过。此前,在4月份的多数投票结果为63票赞成,16票反对,以及24票弃权;因此,目前有必要在10月之前完成相关工作,以确保获得必要的额外支持。

图1 显示基础目标和直接合规目标路径(2028-2035)
GFI 的基础知识
已商定的温室气体燃料强度 (GFI) 中期措施与《欧盟海运燃料条例》(FuelEU Maritime Regulation) 相似,但范围更广。在这方面,我们将在后续文章中探讨两者的异同。
而GFI,指的是船舶能源使用量的温室气体强度。其中,这包括燃料产生的能源、其他能源(例如风力辅助推进)以及碳捕获等技术带来的减排量。同时,GFI 的单位为 gCO2e/MJ ,是每兆焦耳能量产生的二氧化碳或二氧化碳当量(例如甲烷、氧化亚氮)的克数,并与《欧盟海运燃料条例》使用相同的测量方法。
每种能源,无论是燃料还是替代能源,都将给出一个“油井到尾流”(Well to Wake,简称WtW),即全生命周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数据。其中,能源的整个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量涵盖:生产 - 运输 - 船上消耗。同时,每种燃料或能源的GFI数值将由国际海事组织 (IMO) 认可的可持续燃料认证计划进行计算。
自 2028 年 1 月 1 日起,与 2008 年的起始数值相比,被允许的GFI 水平将呈现两种下降路径(参见上图 1):
“基础”目标将跟踪国际海事组织 (IMO) 的基础目标,即到 2030 年让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 20%,并到 2040 年减少 70%;
而“直接合规”目标,则跟踪IMO的“努力实现”目标,即分别减少 30% 和 80%。
不过,目前这两项目标已协定的减排路径仅到2035年,并仅在2040年设定了一个基础目标(即减排65%)。因此,在 2032 年 1 月 1 日之前将必须确定2026 年至 2040 年期间的目标。
每年 3 月前,船东将报告上一日历年船上所使用能源的加权平均温室气体强度,而这也就是该船“所达到的 GFI”;与此同时,船东也将报告该船的年度 GFI 合规余额。而其计算方法为:将直接合规目标与船舶“所达到的GFI”之间的差额乘以当年所使用的总能量,并得出一个正数或负数结果(以二氧化碳当量吨为单位)。
同时,报告义务适用于所有 5,000 总吨或以上的船舶,但有一些例外,包括:仅在其旗国水域航行的船舶;不使用机械推进的船舶;以及,FPSO、FSU、钻井平台和半潜式船舶。
图片来源: Unsplash的Chris Pagan
发布日期:2025 年 6 月 2 日
据Xinhua Silk Road周二(10月21日)报道,在2025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开幕式上,上海携手海外合作伙伴共建更多绿色航运走廊的举措正备受全球关注。
当下,上海港与欧美多个港口共建的绿色航运走廊正推进减排技术的深度应用和多方参与,将为全球航运业转型打造试验田。
例如,上海港正与西班牙巴塞罗那港、比利时安特卫普-布鲁日港合作建设绿色滚装航运走廊。而其他中国港口,也正在与德国、法国等港口共建类似的绿色航运走廊。
此外,2024年揭幕的上海-汉堡绿色航运走廊经过一年运营,已在可持续发展道路上稳步前进。
除常规岸电服务外,上海港集装箱泊位现已可加注LNG和绿色甲醇,而汉堡港拥有100%绿色岸电服务的泊位则计划今年启动甲醇加注服务,已准备好共同打造欧亚航线的减排模式。
与此同时,墨尔本港已宣布与上海港联手,瞄准在两港之间建立绿色航运走廊。同时,该协议是于10月19日在中国上海举行的2025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上正式签署。
这项联合倡议得到了C40城市联盟气候领导小组的支持,由墨尔本港务局和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共同发起,旨在响应《克莱德班克宣言》和更广泛的海运供应链脱碳倡议。
根据谅解备忘录,双方将致力于:
- 与包括上海国际港务集团(SIPG)、中远海运集运、HAMR Energy 和 ABEL Energy 在内的行业伙伴合作探索实施减少航运环境影响措施的途径。
- 专注于环境可持续实践,例如:采用更清洁的技术、使用可再生能源以及实施最佳实践,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航运活动的生态足迹。
- 与寻求推广清洁燃料的航运公司密切合作,目标是增加往返于上海和墨尔本之间的清洁能源船舶的使用率。
- 与能源供应商探索合作机会,加速生产技术的突破,提高效率和成本控制,并建立涵盖生产、运输和仓储的一体化供应链体系,以提升低碳燃料供应能力。
墨尔本港首席执行官Saul Cannon 表示:“这份谅解备忘录是我们供应链脱碳工作的重要进展。由于澳大利亚是一个严重依赖海运的岛国,我们在全球航运脱碳努力中也正发挥着关键作用。”
“同时,作为澳大利亚最大的集装箱港口,我们与全球最大的集装箱港口携手合作,完全有能力以身作则,引领行业走向更绿色的未来。因此,我们期待与行业合作伙伴携手推进这一倡议。”Saul Cannon先生补充道。
今天,中国是墨尔本港最大的贸易伙伴,占墨尔本港集装箱进口总量的50%和集装箱出口总量的20%。鉴于两港之间贸易往来频繁,此次合作将有望为环境带来实质性效益。
并且,这一里程碑也标志着墨尔本港务局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自2006年起近二十年的合作达到了顶峰。
图片来源:墨尔本港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2日
Port&Regulatory
国际海事组织:采用净零框架的讨论延期至2026年
国际海事组织已同意推迟MEPC特别会议,并将于12个月后再次召开,与此同时,成员国将继续努力就国际海事组织净零框架达成共识。
国际海事组织(IMO)周五(10月17日)表示已同意让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特别会议休会。该会议于本周(2025年10月14日至17日)召开,旨在审议通过《防止船舶污染国际公约》(MARPOL)附则六修正案草案,并其中也包括IMO净零框架(Net-Zero Framework)。
据报道,休会动议是由沙特阿拉伯代表团在本周多次休会和拖延后所提出。其中,有57个国家投票赞成休会,49个国家反对,以及21个国家弃权。
IMO表示,特别会议将在12个月后重新召开。
在此期间,成员国将继续努力就IMO净零框架(Net Zero Framework)达成共识。
同时,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闭会期间工作组计划于2025年10月20日至24日举行会议,以继续制定实施净零框架的指南。
此前,在2025年4月的第83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MEPC 83)上,国际海事组织净零框架获批准成为《防止船舶污染国际公约》(MARPOL)附则六修订草案新增的第5章。
该框架包含一套旨在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法规,并符合国际海事组织2023年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战略。其中,它包含了两个关键要素:全球燃料标准和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定价机制。
图片来源:国际海事组织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1日
Port&Regulatory
航运业对国际海事组织净零框架的推迟做出回应
部分航运业人士对国际海事组织将其全球框架推迟一年表示失望,而另一些人则表示,应利用这段时间来弥补剩余的差距并进一步发展该框架。
尽管一些航运业内人士对国际海事组织 (IMO) 将其全球净零框架 (Net-Zero Framework,简称NZF) 推迟一年表示失望,但,也有一些人表示,业界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来弥补剩余的差距并进一步发展该框架。
NZF 涵盖一项全球航运燃料标准和一项经济措施,该措施由定价机制和信用交易计划组成,旨在降低排放并为零碳和低碳燃料转型提供资金。
此前,IBIA (国际船燃工业协会)和许多国际协会曾预计通过特别 MEPC 会议将获得不同的结果。
在一份声明中,IBIA 表示:“本周的 MEPC 特别会议表明,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特别是排放定价问题,对许多国家来说在政治上存在争议,而造成了现阶段无法达成共识,因此,这也意味着现在必须对审议中的修正案草案进行修改,并之后再次提交以及先暂停一年才做决定。”
IBIA 支持通过 NZF,并已经参与了详细指南的关键工作。
“与此同时,大多数国际海事组织成员国尚未准备好推进让航运业成为首个拥有全球脱碳监管框架的行业。”IBIA补充道。
“下周,国际海事组织将召开一个工作组会议,以制定实施指南,试图治愈本周的外交创伤。”
“同时,IBIA 将继续支持国际海事组织及其工作,并以此代表整个海洋能源供应链的观点。”
另一方面,IAPH (国际港埠协会) 认为,推迟采用国际海事组织净零框架,对于建立全球性的框架是一个重大挫折,因为,该框架是航运业确保海上和陆地脱碳投资所需的关键。
IAPH 董事总经理Patrick Verhoeven 表示:“这对航运业来说是一个重大挫折。因为,航运和港口业需要一个全球框架,为其所进行的必要脱碳投资提供法律确定性。”
“只有国际海事组织才能提供这样的框架。当下,我们不知道此次休会将会带来什么结果,但我们担心,这只会为更多国家和地区措施的出台打开大门,使得本已复杂的监管体系更加错综复杂,并最终引发意想不到的后果。”
“IMO净零框架的休会意味着,采用新型低碳和零碳燃料所需的激励措施存在不确定性。”
国际航运公会 (ICS) 秘书长Thomas A. Kazakos 表示:“我们对成员国未能在本次会议上就未来发展方向达成一致感到失望。今天,航运业需要明确的方向,才能根据IMO温室气体战略中设定的目标进行必要的投资,实现航运脱碳。”
同时,世界航运理事会 (WSC) 强调了利用未来一年时间澄清和制定IMO净零框架的重要性。
“国际海事组织 (IMO) 仍然是提供全球解决方案的理想场所。因此,我们致力于继续与各国政府合作,以确立必要的监管一致性,支持可再生燃料的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并确保航运能源转型步入正轨。 ”该理事会表示。
图片来源:Unsplash 的Chris Pagan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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