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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MCO 制定 FuelEU Maritime租船条款
BIMCO 已制定了 2024 年定期租船合同的 FuelEU Maritime条款,旨在帮助利益相关方在 FuelEU Maritime法规出台之前调整其合同框架。
国际航运协会 BIMCO 周一 (11 月 25 日) 表示已通过了与 FuelEU Maritime法规相关的定期租船合同新条款,将于 1 月 1 日生效。
该BIMCO FuelEU Maritime定期租船条款 2024(FuelEU Maritime Clause for Time Charter Parties 2024)旨在完善定期租船合同,以帮助利益相关者协调其合同框架。
此前,BIMCO 文件委员会的重点工作,在于制定适用于大多数场景和商业关系的标准条款。对于较长期的租船合同,租船人将可以灵活地决定其合规策略,无论是利用联营(池化)、存储,还是借贷。
“业界对此条款期待已久。当下,一月快到了,而FuelEU Maritime法规本身也很复杂。因此,我们在起草过程中进行了多次行业磋商,以确保我们制定的条款在实践时行之有效。”BIMCO 副秘书长兼合同总监 Stinne Taiger Ivø 表示。
“FuelEU Maritime 法规将对航运业产生重大影响,甚至,比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产生的影响更大。于是,船东、租船人、保赔协会和法律专家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开展合作,促成了我们制定今天通过的条款。”BIMCO 文件委员会主席 Nicholas Fell 表示。
根据新的 BIMCO 条款,负责遵守 FuelEU Maritime 法规的一方为船东。但实际上,它也可是同意接管《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下所有职责和责任的第三方船舶管理人。因此,BIMCO 正在努力为 BIMCO 的船舶管理协议 SHIPMAN 制定一项专门的条款。
去年 12 月,文件委员会通过了针对 BIMCO 船舶管理协议 SHIPMAN 的新排放交易计划配额条款,以及针对航次租船合同的三项 ETS 条款。而在今年 6 月,文件委员会也通过了针对租船合同的三项 ETS 条款。
此外,BIMCO 碳条款组合中已发布的其他脱碳条款,也包括:定期租船合同的排放交易计划配额条款、航次租船合同 CII 条款,以及定期租船合同CII 运营条款和定期租船合同 EEXI 过渡条款。
Reed Smith 运输行业集团合伙人、BIMCO FuelEU Maritime 起草委员会成员 Antonia Panayides 表示:“针对定期租船合同的新 FuelEU Maritime 条款对行业来说非常重要,因为,该法规明确规定,各方应在其合同协议中实施‘污染者付费’原则。”
“不仅定期租船合同需要考虑 FuelEU Maritime法规,许多航运合同都需要考虑 FuelEU Maritime 的影响,例如:包运合同、船舶管理协议、燃油供应协议和买卖合同。”
“根据定期租船合同条款引入的新方案,如果船舶在租船期间出现合规赤字,租船人将向船东支付‘附加费’。因此,双方应商定何时支付此类款项。同时,附加费也代表船东面临的 FuelEU 罚款,将与租船期成比例。”
“另一方面,对于租船人归还船舶时存在合规盈余的状况,则双方可以先商定在有合规盈余时由船东向租船人支付一笔款项,并让盈余由船舶保留而具有价值。”
“根据租船期的长短,租船人也可以在船舶合规联营(池化)、存储和借贷方面对船东提供指导。”
“各方可以根据商业安排调整该条款,例如:考量租船期限以及船东是否已承诺加入船池等。”
“受该法规影响的每个人都对其影响深有体会,因此,该条款旨在帮助业者实现合规。通过提供指导方针和提供灵活性,该条款旨在为各方之间的合作和满足法规要求方面奠定基础。
“总括而言,新条款将确保 FuelEU Maritime 合规性融入定期租船合同,并强调‘污染者付费’原则下的共同责任。”
相关文章: BIMCO adopts new CII clause for voyage charter parties
图片来源:BIMCO
发布日期:2024 年 11 月 28 日
FuelEU
CTI-Maritec:FuelEU Maritime法规将于 2025 年 1 月 1 日生效
欧盟 FuelEU Maritime法规的实施,将覆盖所有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 (EEA) 内航行的船舶。
海事环境服务和燃料测试解决方案公司 CTI-Maritec 于周五 (12 月 27 日) 分享了一份最新消息,其中详细介绍了即将于明年生效的 FuelEU Maritime法规的运作情况:
FuelEU Maritime法规将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其范围涵盖所有在欧盟或欧洲经济区 (EEA) 内航行的船舶。其中,FuelEU Maritime法规针对船舶所用能源的年平均温室气体强度设定了(不得超过的)“温室气体 (GHG) 强度”目标。
该温室气体强度目标将每 5 年战略性调整一次,从 2025 年一直到 2050 年。其中,2025 年温室气体强度需降低 2%,并到2030 年降低 6%,再而到2035 年开始加速推进,以至 2050 年达到 80% 降幅。
工作原理和需注意的关键点
- 温室气体强度以每单位能源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gCO2e/MJ) 衡量,同时,温室气体排放量将基于油井到尾流 (全生命周期) 的基础计算。
- 相关计算考量了与燃料的开采、培植、生产和运输相关的排放,以及在船上消耗能源的排放。
- 计算的基准为 2020 年船队的平均油井到尾流温室气体强度 (HFO 91.16 gCO2e/MJ)。
- 温室气体强度要求适用于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内船舶航行、停靠港口所用能源的 100%,以及进出欧盟或欧洲经济区的航行所耗能源的 50%。
- 从 2025 年起,如不遵守油井到尾流 (Well to Wake,简称WTW) 温室气体强度目标,将导致面临每吨 VLSFO 当量约 30 欧元的罚款。
- 基于温室气体强度的要求,液化天然气(LNG)以外的化石燃料从 2025 年起将不再符合要求。
- 船舶仅需采用约 15% 的 B24 生物燃料作为欧盟航程消耗的燃料即可避免处罚。
- 使用 B24 生物燃料是业者在海事能源转型之旅中的“现成解决方案”。
- 船东必须从已通过欧盟认可可持续性认证(如 ISCC EU)的贸易商购买燃料。
建议船东采取的行动计划
CTI-Maritec 建议采取以下总体关键行动,以帮助您在遵守 FuelEU Maritime 的道路上走上正轨,但,在此必须声明,相关的行动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 向经认可的验证者提交 FuelEU 监测计划。该计划应概述您打算如何监测和报告船队中每艘船的排放量。其中,这应在 2024 年 8 月 31 日之前或 2025 年首次停靠港口后的2 个月内完成。
- 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报告与 FuelEU Maritime 相关的关键数据。这些数据包括燃料消耗、碳排放和行驶距离。
- 在 2026 年 1 月 31 日前提交各艘船的 FuelEU 报告。
- 在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确保合规盈亏在 FuelEU Maritime数据库中获得批准。
- 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确保船上有 FuelEU 合规文件。同时,这也是支付罚款的截止日期。
应采用哪些机制以确保您能够实现 FuelEU Maritime目标
- 使用低温室气体强度(基于油井到尾流)的能源,例如:B24 生物燃料等可持续生物燃料、非生物来源的可再生燃料 (RFNBO)、再生碳燃料 (RCF)、化石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以及岸电、风力辅助推进技术等。
- 确保从已通过欧盟认可可持续性认证的贸易商购买燃料(通过 ISCC EU 计划等系统可达成)
- 使用灵活机制,例如:从下一年预先借用合规盈余(最高 2%,但不可连续两个报告期这么做)或将船舶的合规盈余纳入船舶联营池(可以与其他公司合作)
- 对于燃料供应商:应将可靠机构【例如 ISCC EU(欧盟国际可持续性和碳认证)体系】已建立的强大系统整合到您组织的系统程序中,以确定原料生产的可持续性(例如:燃料贸易商提供的可持续性证明文件)和从供应链中确保可持续产品的可追溯性,以及确保生命周期减排量可信、经过验证。随着 ISCC 系统被欧盟修订后的可再生能源指令(“RED II”)以及其他主要能源市场认可,ISCC 认证将在即将出台的 FuelEU Maritime等其他法规下发挥重要作用。
图片出处和来源:CTI-Maritec
发布日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
以下分享给新加坡船用燃料资讯平台《满航时报》(Manifold Times)的文章来自波罗的海交易所(Baltic Exchange),内容围绕于其为海运业新推出的免费 FuelEU Maritime 计算器。
其中,Lookout Maritime 首席执行官兼波罗的海交易所船舶排放主管 Martin Crawford-Brunt 也讨论了监管复杂性以及更高基准的必要性:
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针对有停靠欧盟港口的航程船东将必须考虑新的 FuelEU Maritime 法规。这项新法规旨在加速可再生和低碳燃料在海上运输中的应用,以大幅减少欧洲海上温室气体 (GHG) 排放。
当下,FuelEU Maritime 是瞄准助力推进航运脱碳的最新法规。然而,这类型的排放法规已变得越来越复杂,且越来越具区域性。当下,由于新法规数量众多、目标与期限越来越严谨,船东已更有需要通过获取可靠的数据和见解帮助制定决策。此外,这些法规可能无法一致应对不同贸易模式或船舶类型之间的细微差别,并因此加重了其模糊性,为航运业带来了不确定性和挑战。
因此,为了让船东更好地了解遵守 FuelEU Maritime 的财务成本以及更广泛的商业影响,特别是那些涉及旗下船队的具体法规,他们将需要一个明确的市场基准助力定义良好的排放表现。而至关重要的,就是这种标准需来自市场上值得信赖的来源。所以,这也是波罗的海交易所及其排放计算器将发挥作用的重要一环。
“虽然,最新的排放法规将为行业带来净效益,但是,在这个不断变化的环境中,要如何定义积极强势的商业表现,仍存在一定程度的模糊性。因此,唯有当您为罚款和燃料替代品贴上美元价格标签时,一切才会变得非常地真实。而当下,船东最需要做的,就是更清楚地了解各种法规的商业影响,以及这些法规将如何影响他们的运营决策。”波罗的海交易所船舶排放主管 Martin Crawford-Brunt表示。
“波罗的海交易所正在提供围绕于市场的船队参考基线,以帮助教育和告知市场货运排放成本对业者造成的财务影响,以帮助航运参与者将这一点纳入他们的商业决策。”
“其中,这包括提供计算碳排放法规(如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和 FuelEU Maritime)成本和潜在处罚的方法,以能够将这些考虑因素纳入航程成本。”他补充道。
波罗的海交易所 FuelEU 计算器
在FuelEU Maritime法规生效前,波罗的海交易所的排放计算器就已于今年早些时候推出,并现已包含特定的 FuelEU Maritime功能。其中,该工具可帮助船东了解其船舶的潜在成本影响,并同时帮助运营商和租船人评估他们是否被公平收费。通过提供基于波罗的海标准船舶和标准航线数据的见解,它有望为所有相关方创造双赢的局面。
同时,这个新工具为船舶的航程和燃料消耗提供了重要的衡量,以将标准低硫重质燃料油与其他更环保的选择(如液化天然气或甲醇)进行比较。通过输入船舶的载重吨位、类型、速度和消耗量,并与波罗的海标准船舶数据进行比较,船东将能够快速了解在有停靠欧盟港口的航程中运营其船舶的潜在经济处罚。其中,他们将能够计入这些额外市场成本,以计算(美元/吨)运费成本或目标定期租船费率。
由于基于化石的替代燃料将率先上市,该计算器中目前仅包含此类燃料,并且,这类燃料的价格预计会比绿色替代品更具竞争力。 在未来,该工具将进行更新,以包含油井到尾流(全生命周期)因素已知的生物柴油混合物 和LNG(液化天然气)。
注:波罗的海交易所的完整文章可在此处阅读。
图片来源:Unsplash 的 CHUTTERSNAP
发布日期:2024 年 12 月 17 日
汉堡技术平台 OceanScore 周三 (11 月 27 日) 表示当前的 BIMCO 合同条款草案提供了基础,但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和仍存在需具体澄清的租船合同条款。
当下,该公司对 BIMCO 最近所发布、备受期待的 FuelEU Maritime法规下的定期租船合同条款作出了评论。
OceanScore 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实际解决方案必须解决时间限制、联营框架、盈余激励和定价纠纷。”
“我们赞扬 BIMCO 迈出了这艰难的第一步。其结果是平衡的,并值得赞赏,但,却仍存在相当多的实践差距,并必须通过个别租船合同条款的讨论予以弥补。其中,将这些事项反映到船舶管理合同Shipman至关重要,并最终应由 DOC(合规文件)持有人负责。”
OceanScore 补充道,他们已经在与客户合作实施前瞻性的 FuelEU 战略填补这些差距,以支持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明智决策和高效流程。
“我们的见解和方案,已经展示了将监管挑战转化为机遇的多种途径,其重点在于需正确理解这些规则,并量化不同的途径。”他们补充道。
以下是 OceanScore 的一些主要洞察和评论:
主要观察和挑战
- 与长期租船合同保持一致
为长期定期租船合同(涵盖整个报告期,通常为一年)提出的解决方案与市场预期大致一致,并能在船东和租船人的需求之间取得平衡。
- DOC 持有人的作用
根据法规,DOC 持有人是保持FuelEU 合规性的指定责任方。这意味着,定期租船合同中的任何条款都必须反映在船舶管理合同(Shipman)中。因此,确保这些协议的一致性对于无缝合规至关重要,尤其是在存在第三方管理者的情况下。
- 时间考量
该条款提议提供前两年的合规余额,不过,鉴于相关法规推出的时间,这至少要到 2027 年才可行。
同时,对 FuelEU 合规性至关重要的可持续性证明 (POS) ,在加注燃料后需 4-6 周才能获取。因此,拟议的“已验证”合规余额的15 天报告期限,可能不切实际。
该条款建议承租人在“4 月 30 日的前 x 天”通知船东他们打算进行池化的合规赤字。其中,这些请求有必要尽早提出。此外,如果承租人决定不参与联营池而选择支付“附加费”,那么,提前通知将有助于船东(和 DOC 持有人)寻求商业上最具吸引力的替代方案,尤其当需要寻找外部的替代联营池时。
- 联营池——不完整的框架
合规余额联营池可能是确保合规性的最有效方式。但是,该条款在长期租船的背景下虽提到了这一点,却没有为短期或更广泛的应用提供有意义的框架。唯有提供通过联营池实现合规的明确、共同理解,才可能让租船人和船东从中受益,尤其当这可能是商业上最具吸引力的方案选项。
- 合规盈余——实用解决方案
关于如何处理合规盈余的提议达到了平衡,且拟议步骤在时间上是切实可行的。而其中关键,在于确定适当的适用价格,而不是在出现合规赤字时才选择与罚款水平相同的价格。鉴于联营池价格要到 2025 年才会公布,甚至,可能到 2026 年 4 月开始联营时才会公布,选择在这个拟议的盈余价格中采用某种灵活机制可能是明智之举。
- 合规余额定价——不切实际的方法
指导意见规定,合规不足将以罚款水平(2.400 欧元/吨 VLSFOe)予以补偿,这对船东来说是一个有吸引力的明确解决方案。但我们认为,这一方案经不起激烈 C/P 谈判的考验,因为,除了支付罚款外,还有其他更便宜的合规方式。实际上,这将有两种选择:要么调整后的“附加费”低于罚款水平,要么,采用反映联营池价格的灵活机制。但,应该保障的是,DOC 持有者在确保合规方面付出的额外努力以及所承担的风险应获得公平补偿。
相关文章: BIMCO 制定 FuelEU Maritime租船条款
图片来源:OceanScore
发布日期:2024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