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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化学品油轮“Green Land”再次遭行政司法官扣押
该船于 8 月 2 日晚上 7:30 被扣押,目前位于Global OM (Offshore & Marine) – Grid 3816C;申请扣押令的是 Ang & Partners 律师事务所。
周五(8 月 2 日),悬挂圣基茨和尼维斯(Saint Kitts and Nevis)国旗的散货船“Green Land”在新加坡海域被扣押。
这艘 46,136 载重吨的船已被列入新加坡法院系统中的行政司法官船舶扣押名单。
根据名单,该船于晚上 7:30 被扣押,申请扣押令的是 Ang & Partners 律师事务所。目前,该船位于Global OM (Offshore & Marine) – Grid 3816C。
名单中没有提供相关扣押行动的详细原因。
此外,“Green Land”轮曾在 4 月在新加坡被扣押。
当时,申请扣押令的是 PDLegal LLC 律师事务所。
相关文章: 新加坡:化学品船“Green Land”和一艘集装箱船被行政司法官扣押
图片来源:MarineTraffic/Admiral Gulf
发布日期:2024 年 8 月 8 日
Newbuilding
马士基迎来最新甲醇双燃料集装箱船“Brisbane Maersk”
该船配备双燃料发动机,可使用生物甲醇和电子甲醇运行,由马士基与HD现代重工和 Everllence 合作建造。
A.P. 穆勒-马士基(A.P. Moller – Maersk)周二(10 月 21 日)表示其在上周迎接了第四艘赫耳墨斯级(Hermes-class)系列船“Brisbane Maersk”。
在命名仪式上,该船由马士基首席机械主管 Gert Vittrup P. 的配偶 Eileen Hansen 女士完成命名,并荣幸由她担任船舶教母。
当下,“Brisbane Maersk”轮配备了能够使用生物甲醇和电子甲醇的双燃料发动机,并由马士基与 HD Hyundai Heavy Industries(HD现代重工) 和 Everllence 合作建造,标志着其在推进脱碳进程方面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目前,马士基正在探索多种技术和燃料途径。
《满航》(Manifold Times )此前曾报道,马士基在其过去三年一直都在使用甲醇的双燃料集装箱船“Laura Maersk”上测试了一种新的燃料混合物。
目前,该全球第一艘使用甲醇航行的集装箱船,正在测试一种由电子甲醇和 10% 乙醇组成的新混合物,称为 E10。
马士基高级燃料转型经理 Peter Normark Sorensen 解释,使用混合燃料是为了扩大其双燃料船的燃料可用性和采购池。
相关文章: 马士基在双燃料集装箱船上进行甲醇与乙醇混合试验
图片来源:A.P. Moller – Maersk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3日
据Xinhua Silk Road周二(10月21日)报道,在2025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开幕式上,上海携手海外合作伙伴共建更多绿色航运走廊的举措正备受全球关注。
当下,上海港与欧美多个港口共建的绿色航运走廊正推进减排技术的深度应用和多方参与,将为全球航运业转型打造试验田。
例如,上海港正与西班牙巴塞罗那港、比利时安特卫普-布鲁日港合作建设绿色滚装航运走廊。而其他中国港口,也正在与德国、法国等港口共建类似的绿色航运走廊。
此外,2024年揭幕的上海-汉堡绿色航运走廊经过一年运营,已在可持续发展道路上稳步前进。
除常规岸电服务外,上海港集装箱泊位现已可加注LNG和绿色甲醇,而汉堡港拥有100%绿色岸电服务的泊位则计划今年启动甲醇加注服务,已准备好共同打造欧亚航线的减排模式。
与此同时,墨尔本港已宣布与上海港联手,瞄准在两港之间建立绿色航运走廊。同时,该协议是于10月19日在中国上海举行的2025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上正式签署。
这项联合倡议得到了C40城市联盟气候领导小组的支持,由墨尔本港务局和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共同发起,旨在响应《克莱德班克宣言》和更广泛的海运供应链脱碳倡议。
根据谅解备忘录,双方将致力于:
- 与包括上海国际港务集团(SIPG)、中远海运集运、HAMR Energy 和 ABEL Energy 在内的行业伙伴合作探索实施减少航运环境影响措施的途径。
- 专注于环境可持续实践,例如:采用更清洁的技术、使用可再生能源以及实施最佳实践,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航运活动的生态足迹。
- 与寻求推广清洁燃料的航运公司密切合作,目标是增加往返于上海和墨尔本之间的清洁能源船舶的使用率。
- 与能源供应商探索合作机会,加速生产技术的突破,提高效率和成本控制,并建立涵盖生产、运输和仓储的一体化供应链体系,以提升低碳燃料供应能力。
墨尔本港首席执行官Saul Cannon 表示:“这份谅解备忘录是我们供应链脱碳工作的重要进展。由于澳大利亚是一个严重依赖海运的岛国,我们在全球航运脱碳努力中也正发挥着关键作用。”
“同时,作为澳大利亚最大的集装箱港口,我们与全球最大的集装箱港口携手合作,完全有能力以身作则,引领行业走向更绿色的未来。因此,我们期待与行业合作伙伴携手推进这一倡议。”Saul Cannon先生补充道。
今天,中国是墨尔本港最大的贸易伙伴,占墨尔本港集装箱进口总量的50%和集装箱出口总量的20%。鉴于两港之间贸易往来频繁,此次合作将有望为环境带来实质性效益。
并且,这一里程碑也标志着墨尔本港务局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自2006年起近二十年的合作达到了顶峰。
图片来源:墨尔本港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2日
Alternative Fuels
填补替代性船用燃料泄漏责任与赔偿方面的缺口
最近,Joel Ong 撰写了一篇博客文章,重点介绍了替代性船用燃料泄漏或溢出方面新出现的关键责任与赔偿缺口,并探讨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能方案。
随着航运业越来越多地使用替代燃料作为船用燃料,哈佛法学院法学硕士候选人Joel Ong于最近撰写了一篇博客文章,重点介绍了这些燃料发生泄漏时的责任和赔偿缺口,并探讨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能方案。
以下是国际法博客 CIL Dialogues 的原文摘要:
航运业在能源转型中大力押注于替代燃料,根据 2024 年的订单,目前已有超过 1700 艘的被订购船舶具备替代燃料推进能力(并且,2024年同比增加了 50% 以上)。
这些作为化石燃料替代品的“未来燃料”对于国际海事组织 (IMO) 实现其 2023 年温室气体战略,即“到 2050 年左右”实现国际航运温室气体净零排放至关重要。但是,使用这些燃料也带来了新的挑战:保护沿海国家和受影响方免受漏油影响的主要 IMO 责任公约,并不足以保护他们免受替代燃料溢出或泄漏造成的影响,因为,这些新物质的特性与化石燃料截然不同。
随着替代燃料作为货物运输和用作船用燃料的频率增加,目前的问题有三个方面:(1) 现行的 IMO 责任公约不适用于替代燃料,(2) HNS 公约(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尚未生效,(3) 并且,即使该公约已经生效,且替代燃料一般被定义属于 HNS 公约范围内的物质,但是,该公约仅适用于其作为货物被运输,而不适用于其作为船用燃料被运输。此外,氢、生物柴油、甲醇、氨或液化天然气 (LNG) 等替代燃料并非现有公约中“石油”定义下的持久性化石燃料油【《1992 年油污损害赔偿公约》第 1(5) 条】(即,顾名思义,它们本质上为旨在应对气候变化的非石油物)。
结果,这导致了适用于这些新型替代燃料的法规不连贯,因此,一旦发生事故或灾难,也将面临责任和赔偿的缺失,从而可能损害该行业和国际海事组织的脱碳努力。
不过,国际海事组织法律委员会目前正在进行的审查,是一个重要且充满希望的机会,将可以积极填补这些新出现责任的缺口。然而,这其中也必须迅速采取行动,并吸取过去的教训。因为,到开始就替代燃料的责任进行实质性讨论时,新燃料和新船型很可能已经进入运营试验或早期商业部署阶段。
如果在缺乏适用且充分的责任和赔偿框架的情况下发生涉及新型替代燃料的严重事故,可能将会损害公众对该类燃料的信心,并可能彻底破坏该脱碳方案的长期前景。出于这些原因,国际海事组织和航运业应高度重视和关注这一问题,并尽快予以解决。
这篇博文是作者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在美国进行研究之前编写,并是作者在 CIL-CLIMA 航运脱碳和替代燃料会议上提交的会议论文的一部分,其中,该论文得到了新加坡海事学院资助的 MPA-CIL 海洋治理研究计划 (SMI-2023-MA-03) 给予支持。
注:原本的博文可在此处阅读。
相关文章: DNV:LNG在 2024 年替代燃料船订单中占主导地位
相关文章: LR:2024 年新增 600 份替代燃料船订单
图片来源:Joel Ong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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