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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ernative Fuels

IUMI:责任与赔偿制度如何应对替代船用燃料与货物?

现有的国际责任与赔偿制度,并未完全适应使用替代船用燃料将带来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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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UMI(International Union of Marine Insurance)法律与责任委员会成员、Gard (UK) Limited 副总裁兼行业联络主管 Tim Howse

世界经济正在转型,各行各业都在寻求减少碳足迹并采用更可持续的做法。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努力,我们行业正致力于寻求脱碳,并尝试使用替代燃料,如生物燃料、液化天然气(LNG)、液化石油气(LPG)、氨、甲醇和氢气。

因此,当下人们一直非常关注使用替代燃料带来的碳排放与运营风险,包括增加的爆炸性、可燃性和腐蚀性风险。其中,港口发生爆炸的氨泄漏可能会导致人身伤害,更甭说财产损失和空气与海洋污染。此外,替代燃料可能与现有的船上系统不兼容,并因而可增加故障几率和导致燃料损失以及后续的污染风险。当然,除了这些尤其殃及船员的安全问题外,其他需解决的问题也包括空气污染和其他环境影响。

与此同时,绿色转型也给我们带来了独特的监管挑战,而到目前为止,针对这一挑战的关注仍较少。不过,就算碳排放和安全问题是现在的首要议题,该行业还是需要优先考虑法律和监管框架中的潜在障碍,因为,如果发生事故,这些法规监、管障碍将成为焦点。

像是 1967 年托里峡谷(Torrey Canyon)漏油事件这样的历史性海难,教会了我们应带着一定的现实主义思维并尽早审视责任与赔偿制度,以确保发生事情时社会不会措手不及。因此,就凭我们的综合经验而论,这也许是保险业真正能够为转型做出贡献的一环。

目前,现有的国际责任与赔偿制度并不能完全适应使用替代燃料带来的变化。例如,氨燃料泄漏不属于《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燃油公约)的管辖范围,这可能会导致管辖权和责任的不统一。同样地,以氨作为货物的事故也不属于《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公约)的管辖范围。同时,作为碳捕获和储存 (CCS) 项目的一部分,二氧化碳的运输也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二氧化碳可能会被视为污染物,并面临相应的处罚或罚款。

概括而论,根据发生的事情、发生的地点和所涉及的价值,这将会出现许多问题,并且,其中的许多问题最终可能会成为索赔人的障碍。因此,该如何规范此类索赔,究竟是否存在责任限制范围,或者,是否有直接对保险公司采取行动的权利?目前,在没有统一的国际责任、赔偿和限制框架的情况下,船东、管理者、租船人、个别船员和保险公司可能只能听天由命。其中,人们对海员被刑事定罪的担忧可能会增加(即使在有国际公约的地方,“错误”定罪仍可能发生),从而造成了另一种航海障碍。

当作为货物运输时,尚未生效的《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HNS公约)可能可解决替代燃料和二氧化碳的一些问题。然而,在 HNS公约生效之前,国际上不会统一规定替代燃料和二氧化碳作为货物运输时的相关责任与赔偿。因此,这给潜在受害者及其保险公司带来了不确定性,因为,在现有法规可能无法提供保护的情况下,他们或将面临更大的风险和潜在成本。

此外,对于燃油,情况就更不明朗了。使用替代燃料作为燃油的规则可能需要单独的 HNS 议定书、燃油公约议定书或专门针对替代燃料的全新公约。而适当的立法手段相关考量,包括各国是否准备好重启《燃油公约》,以及是否有能力在《燃油公约》生效前缔结 HNS 议定书,还有,就是应否为作为燃料使用的替代燃料建立多层级基金结构(也许没有这个必要,因为燃料的运输量通常比货物少)。

但在那之前,我们就只剩下现有的国际保护基金,它们旨在最高级别应对石油泄漏造成的污染索赔,因为,目前没有任何类似的机制可应对替代燃料的泄漏,尽管,替代燃料对于绿色转型至关重要。但与此同时,这也意味着石油泄漏事故的受害者可能会比替代燃料泄漏的受害者享有更好的保护。

总之,使用替代燃料无疑能帮助减少该行业的碳足迹,但是,这其中仍存在需克服的安全与实践障碍。因此,利益相关者必须齐心协力,寻求能解决复杂(且相对紧迫的)法律与监管挑战的解决方案。
 
图片来源:满航时报
来源:国际海上保险联盟(International Union of Marine Insurance)
发布日期:2024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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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V:5月份替代燃料新船订单走势放缓

DNV的替代燃料洞察平台显示,2025年5月共计新增16份替代燃料船订单,其中,有一半为液化石油气运输船;此外,该月也新增了两艘LNG加注船的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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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级社DNV替代燃料洞察(AFI)平台的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5月共计新增了16份替代燃料船订单。

AFI产品经理兼DNV高级顾问Kristian Hammer表示,这16份新订单中有一半是液化石油气(LPG)运输船,并补充道:“5月是一个相对平静的月份”。

当下,这与4月份共计新增49份替代燃料船订单的情况形成了鲜明对比。

其中,新增的六艘液化天然气(LNG)燃料船订单,分别来自集装箱船(4艘)和邮轮(2艘)领域。而新增两份甲醇燃料船订单,则均来自油轮领域。

此外,在五月份也新增了两艘LNG加注船,并因此进一步加强了该领域近几个月的强劲发展势头。

在社交媒体上,Hammer 表示:“2025 年前五个月,被订购的替代燃料船共计 136 艘,略低于 2024 年前五个月的 150 艘。尽管如此,鉴于今年整体新建船市场增速显著放缓,这仍属于强劲的表现,并展现了替代燃料领域在市场不确定性中的稳健性。”

相关文章: DNV:在4月份替代燃料船订单中甲醇和LNG竞争激烈
 
图片来源:DNV
发布日期: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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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g Propulsion 为 MPCC 的支线船配备生物甲醇燃料系统

每艘船均配备集成的 Berg 能源管理系统和定制的全套推进系统;同时,NCL 与 Equinor将合作供应生物甲醇(初始混合比例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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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Berg Propulsion 公司周一 (6 月 2 日) 报道,在其姊妹船“Vestland”率先成功下水后,“NCL Nordland ”轮当下已投入使用,同时,这两艘船都是专为低碳航运而设计,是一对以生物甲醇驱动的集装箱船。

当下,这些 1,300 TEU 双燃料船归 MPC Container Ships (MPCC) 所有,可使用甲醇和/或 MGO 运行,并根据与北海集装箱航运公司 (North Sea Container Line,简称NCL) 签订的 15 年租约,可在连接挪威和鹿特丹的航线上使用甲醇和/或 MGO。

MPCC 首席执行官 Constantin Baack 表示:“‘Nordland’轮和‘Vestland’轮使MPCC成了具有竞争力的绿色燃料战略先行者,并旨在面向航运低碳未来创造长期的股东价值。同时,该项目也展示了我们如何通过与志同道合的伙伴开展合作以实现宏伟的愿景目标。”

与之前的船型相比,这些船舶通过船上空间的优化和所配备的高性能推进系统能让每 TEU /每海里能耗降低 63%。同时,NCL也将与Equinor合作供应生物甲醇(初始混合比例为5%),并已计划根据燃料供应链的推进逐步提高混合比例。

此外,每艘船舶均配备集成的Berg能源管理系统和定制的全套推进系统。其中,该装置整合了推进链的电气元件,以优化二冲程主机的性能,并结合了Berg的MPP 1410可调螺距螺旋桨和MTT艏艉推进器。

MPC Container Ships 首席运营官Christian Rychly表示:“尽管新造船项目可能面临了挑战,Berg Propulsion及其合作伙伴仍成功开发、建造和集成了复杂的系统,并将高端技术理念应用于两艘船舶上功能齐全的机械设备中。在此,我们衷心感谢他们所提供的合作与支持。”

“作为集成主推进系统解决方案的联合设计方,我们配置了紧凑型ER(机舱)布局,以优化船尾设计和性能。”Berg公司高级全球销售经理Mattias Hansson表示。

“当下,我们很高兴能看到各方在此次新船建造项目中的通力合作,并因此造就了真正卓越的船舶燃料效率。”

此外,Berg的定制解决方案,也包括优化的螺旋桨设计以及电力和电子控制设备,以确保在运营期间实现最大的灵活性。

NCL董事总经理Bente Hetland补充道:“今天,‘Nordland’轮参与提供了一项已证明有效率的服务。通过这一非凡合作典范,我们看到了利益相关者们携手并肩以经济高效的方式克服了脱碳挑战,以推进让绿色货运成为客户的首选。”

Berg公司电力系统集成业务经理Mattias Dombrowe表示:“这是更高层次的能源管理,通过将能源混合搭配,这将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船舶性能。”

“其中,混合动力装置优化了发电机组、轴带发电机和250千瓦时电池的能源利用,可在推进器或其他峰值负载期间实现负载平衡,同时,其所配备的岸电接口,也将确保船舶在港口停靠时实现零排放。”

图片来源:Berg Propulsion
发布日期: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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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 Green与鹿特丹港签署谅解备忘录以建立绿色能源供应链

双方将致力于经由鹿特丹在印度和西北欧之间建立绿色能源供应链,并涵盖绿色船用燃料的供应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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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特丹港务局近期表示其已与印度公司AM Green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MoU),以致力于经由鹿特丹(欧洲首个能源港和重要的氢能运输船入境点)在印度和西北欧之间构建一条绿色能源供应链。

其中,这将涵盖供应船用燃料和可持续航空燃料(SAF),并分析鹿特丹及通往西北欧供应链沿线码头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此外,该合作伙伴关系也将共同支持建设战略性港口基础设施,以确保氢燃料和产品被安全分销,并将印度的净零产业集群与欧洲连接起来,实现每年高达100万吨的出口量。其中,设想中的供应链,也有望让两个经济体之间的绿色燃料贸易额达到10亿美元。

当下,AM Green 正在推进其宏伟愿景目标,以到 2030 年实现 500 万吨绿色氨产能(相当于约 100 万吨绿色氢)进一步满足全球日益增长的绿色燃料需求,同时,燃料的初期生产将始于卡基纳达(Kakinada)设施。

另一方面,作为欧洲大陆重要的物流和氢气枢纽,鹿特丹港正在发挥其主导作用,目前,欧洲的约 13% 能源总需求均经由鹿特丹进入。

接下来,通过此次合作,双方将致力于实现印度的国家绿色氢计划和欧洲的宏伟脱碳目标。

鹿特丹港务局首席执行官 Boudewijn Siemons 表示:“我们很高兴能与 AM Green BV 合作,以进一步加强我们对能源转型的承诺。当下,这项协议也标志着我们朝建立强大的低碳燃料和化学品供应链迈出的重要一步。
“印度拥有巨大的绿色氢生产潜力,如今,再加上鹿特丹的战略位置和先进的基础设施,此次合作有望在两地之间建立强大且可持续的绿色能源供应链。”

图片来源:鹿特丹港
发布日期: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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