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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ernative Fuels

阿格斯媒体问答:BV 称航空业可能会从海运业吸收原料

Bureau Veritas 称,如果航空业愿意支付与可持续航空燃料相关的更高价格,那么,生物燃料原料可能将从海运燃料领域中被转移出来,以满足航空业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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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船级社——必维国际检验集团 (BV) 海洋与近海可持续航运全球市场负责人 Julien Boulland 告诉 Argus(阿格斯媒体),如果航空业愿意支付与可持续航空燃料 (SAF) 相关的更高价格,那么,生物燃料原料可能会从海运燃料领域中被转移出来,以满足航空业的需求。以下为编辑后的重点内容:

2024 年 7 月 19 日

船用生物柴油一直是采用量最大的替代燃料,去年,在鹿特丹和新加坡销售了超过 100 万吨。但 Argus 评估显示,其相对VLSFO dob(船上交付) ARA 价格的升水目前高于 225 美元/吨,请问,您如何看待中长期船用生物柴油的需求?

当下,船东和船舶运营商必须进行单独的成本分析,以确定价格升水是否可以被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TS) 和 FuelEU Maritime 法规以及任何未来法规【例如国际海事组织 (IMO) 的经济定价机制】的可能节省所抵消。

在排放方面,生物燃料仍会基于油箱到尾流排放二氧化碳,但与化石燃料相比,其基于油井到尾流(全生命周期)的排放较少。不过,这也将根据生物燃料的原料以及生产过程而有所不同。

根据现行的国际海事组织(IMO)能源效率法规,包括船舶能效管理计划 (SEEMP) 及其燃料报告 (DCS) 要求,船东可能会从中获得一些间接的商业利益。例如,更好的 CII(碳强度指标)评级,可能会使船舶变得对租船人更具吸引力,并帮助船东获得更优惠的费率。

此外,也有其他因素需要考虑,例如范围 3 排放权,因为,这可能会影响需求,正如我们目前从货主寻求这些文件的自愿需求中所看到的那样。

同时,这也会对需求产生地理影响,因为大型集装箱班轮公司通常使用东西航线,因此,他们可能因价格较低而更愿意选择在新加坡加注船用生物柴油混合物。

与传统船舶发动机相比,加注船使用生物柴油的风险有哪些?同时,最近的 FOBAS 报告暗示使用“未识别”生物燃料与发动机泵喷射器的损坏存在关联,请问,这有多重要?

我们已支持船东客户进行多次试点,以试用各种经混合的生物燃料,例如脂肪酸甲酯 (Fame) 和加氢植物油 (HVO)。

总体而言,这些试验都进展顺利,而我们在此过程中也学到了一些东西。

首先,使用生物燃料的发动机不需被改造,但是,由于生物燃料的物理特性略有不同,仍有必要找到正确的发动机调整方法。对燃料特性的充分了解,是确定调整正确的关键,其中,新修订的 ISO 8217 船用燃料规范对于支持这一过程至关重要。而另一个重要发现,就是从供应商获取燃料特性完整信息的重要性。此外,在这方面BV也发挥着关键作用,以帮助确保燃料在多个方面获得全面认证,并涵盖可持续性和物理特性。

废弃食用油 (UCO) 也可以用于 SAF(可持续航空燃料),并可能从中获得更高的炼油利润。您认为,是否会有一些原料将从海运业中撤出?

谈到甲醇,我们认为与化学工业相比,海运业将占用更多的原料,因为海运业更愿意支付更高的溢价。

但对于生物燃料,情况似乎恰恰相反,航空业最终可能会从海运业吸收生物燃料原料。在燃料消耗方面,海运业和航空业是可比的,但如果航空业愿意承担更高价格,那么,它可能会获得更多生产 SAF 所需的原料。

新的 ISO 规范意味着什么?让船用生物柴油被采用的关键要点是什么?

在这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但现在,我们有了评估生物燃料混合规格的参数。

同时,它已被业界广泛接受,因此,现在运营商和船东已有一个可以依赖的标准。

当然,它并不能解决原料的跨行业竞争问题。但是,它为不合格Fame 残渣混合物的可能 ISO 认证打开了大门(取决于进一步的测试)。

IMO 的目标是“为全球市场制定全球法规”,您如何看待不同法规之间的冲突对市场的影响?

我们正在密切关注 IMO 制定全球经济定价机制的过程。

目前,IMO 已指派一个技术专家工作组从非政治角度研究这一机制。

在潜在的监管冲突方面,我们有荷兰作为例子;其中,荷兰的排放相关当局要求提交可持续性证明 (PoS) 证书,以申请可交易的 HBE-G(荷兰可再生能源单位)票证,但此 PoS 不能用于其他目的,例如欧盟 ETS。为了避免这个问题,我们可能会看到新数字证书的推出,例如随附的 ISCC 认证合规证明 (PoC)。

作者:Hussein Al-Khalisy

相关文章: FOBAS:CIMAC 发布更多关于 ISO 8217:2024 船用燃料规格的文件
 
图片出处和来源:Argus Media
发布日期:2024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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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V:5月份替代燃料新船订单走势放缓

DNV的替代燃料洞察平台显示,2025年5月共计新增16份替代燃料船订单,其中,有一半为液化石油气运输船;此外,该月也新增了两艘LNG加注船的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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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级社DNV替代燃料洞察(AFI)平台的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5月共计新增了16份替代燃料船订单。

AFI产品经理兼DNV高级顾问Kristian Hammer表示,这16份新订单中有一半是液化石油气(LPG)运输船,并补充道:“5月是一个相对平静的月份”。

当下,这与4月份共计新增49份替代燃料船订单的情况形成了鲜明对比。

其中,新增的六艘液化天然气(LNG)燃料船订单,分别来自集装箱船(4艘)和邮轮(2艘)领域。而新增两份甲醇燃料船订单,则均来自油轮领域。

此外,在五月份也新增了两艘LNG加注船,并因此进一步加强了该领域近几个月的强劲发展势头。

在社交媒体上,Hammer 表示:“2025 年前五个月,被订购的替代燃料船共计 136 艘,略低于 2024 年前五个月的 150 艘。尽管如此,鉴于今年整体新建船市场增速显著放缓,这仍属于强劲的表现,并展现了替代燃料领域在市场不确定性中的稳健性。”

相关文章: DNV:在4月份替代燃料船订单中甲醇和LNG竞争激烈
 
图片来源:DNV
发布日期: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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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g Propulsion 为 MPCC 的支线船配备生物甲醇燃料系统

每艘船均配备集成的 Berg 能源管理系统和定制的全套推进系统;同时,NCL 与 Equinor将合作供应生物甲醇(初始混合比例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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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Berg Propulsion 公司周一 (6 月 2 日) 报道,在其姊妹船“Vestland”率先成功下水后,“NCL Nordland ”轮当下已投入使用,同时,这两艘船都是专为低碳航运而设计,是一对以生物甲醇驱动的集装箱船。

当下,这些 1,300 TEU 双燃料船归 MPC Container Ships (MPCC) 所有,可使用甲醇和/或 MGO 运行,并根据与北海集装箱航运公司 (North Sea Container Line,简称NCL) 签订的 15 年租约,可在连接挪威和鹿特丹的航线上使用甲醇和/或 MGO。

MPCC 首席执行官 Constantin Baack 表示:“‘Nordland’轮和‘Vestland’轮使MPCC成了具有竞争力的绿色燃料战略先行者,并旨在面向航运低碳未来创造长期的股东价值。同时,该项目也展示了我们如何通过与志同道合的伙伴开展合作以实现宏伟的愿景目标。”

与之前的船型相比,这些船舶通过船上空间的优化和所配备的高性能推进系统能让每 TEU /每海里能耗降低 63%。同时,NCL也将与Equinor合作供应生物甲醇(初始混合比例为5%),并已计划根据燃料供应链的推进逐步提高混合比例。

此外,每艘船舶均配备集成的Berg能源管理系统和定制的全套推进系统。其中,该装置整合了推进链的电气元件,以优化二冲程主机的性能,并结合了Berg的MPP 1410可调螺距螺旋桨和MTT艏艉推进器。

MPC Container Ships 首席运营官Christian Rychly表示:“尽管新造船项目可能面临了挑战,Berg Propulsion及其合作伙伴仍成功开发、建造和集成了复杂的系统,并将高端技术理念应用于两艘船舶上功能齐全的机械设备中。在此,我们衷心感谢他们所提供的合作与支持。”

“作为集成主推进系统解决方案的联合设计方,我们配置了紧凑型ER(机舱)布局,以优化船尾设计和性能。”Berg公司高级全球销售经理Mattias Hansson表示。

“当下,我们很高兴能看到各方在此次新船建造项目中的通力合作,并因此造就了真正卓越的船舶燃料效率。”

此外,Berg的定制解决方案,也包括优化的螺旋桨设计以及电力和电子控制设备,以确保在运营期间实现最大的灵活性。

NCL董事总经理Bente Hetland补充道:“今天,‘Nordland’轮参与提供了一项已证明有效率的服务。通过这一非凡合作典范,我们看到了利益相关者们携手并肩以经济高效的方式克服了脱碳挑战,以推进让绿色货运成为客户的首选。”

Berg公司电力系统集成业务经理Mattias Dombrowe表示:“这是更高层次的能源管理,通过将能源混合搭配,这将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船舶性能。”

“其中,混合动力装置优化了发电机组、轴带发电机和250千瓦时电池的能源利用,可在推进器或其他峰值负载期间实现负载平衡,同时,其所配备的岸电接口,也将确保船舶在港口停靠时实现零排放。”

图片来源:Berg Propulsion
发布日期: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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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 Green与鹿特丹港签署谅解备忘录以建立绿色能源供应链

双方将致力于经由鹿特丹在印度和西北欧之间建立绿色能源供应链,并涵盖绿色船用燃料的供应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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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特丹港务局近期表示其已与印度公司AM Green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MoU),以致力于经由鹿特丹(欧洲首个能源港和重要的氢能运输船入境点)在印度和西北欧之间构建一条绿色能源供应链。

其中,这将涵盖供应船用燃料和可持续航空燃料(SAF),并分析鹿特丹及通往西北欧供应链沿线码头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此外,该合作伙伴关系也将共同支持建设战略性港口基础设施,以确保氢燃料和产品被安全分销,并将印度的净零产业集群与欧洲连接起来,实现每年高达100万吨的出口量。其中,设想中的供应链,也有望让两个经济体之间的绿色燃料贸易额达到10亿美元。

当下,AM Green 正在推进其宏伟愿景目标,以到 2030 年实现 500 万吨绿色氨产能(相当于约 100 万吨绿色氢)进一步满足全球日益增长的绿色燃料需求,同时,燃料的初期生产将始于卡基纳达(Kakinada)设施。

另一方面,作为欧洲大陆重要的物流和氢气枢纽,鹿特丹港正在发挥其主导作用,目前,欧洲的约 13% 能源总需求均经由鹿特丹进入。

接下来,通过此次合作,双方将致力于实现印度的国家绿色氢计划和欧洲的宏伟脱碳目标。

鹿特丹港务局首席执行官 Boudewijn Siemons 表示:“我们很高兴能与 AM Green BV 合作,以进一步加强我们对能源转型的承诺。当下,这项协议也标志着我们朝建立强大的低碳燃料和化学品供应链迈出的重要一步。
“印度拥有巨大的绿色氢生产潜力,如今,再加上鹿特丹的战略位置和先进的基础设施,此次合作有望在两地之间建立强大且可持续的绿色能源供应链。”

图片来源:鹿特丹港
发布日期: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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