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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Regulatory

英国政府启动绿色走廊的招标程序

相关资金将支持研究、规划沿线所需的基础设施,旨在让船舶得以使用绿色燃料和充电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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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英国交通部称,英国海事大臣Lord Davis周五(4 月 5 日)启动了 150 万英镑(200 万美元)资金的招标程序,旨在建立往返英国的零排放航线。

该资金构成了第五轮清洁海洋示范竞赛(5th round of Clean Maritime Demonstration Competition,CMDC5),将支持旨在加速“绿色走廊”发展的可行性研究。

这些研究将探讨沿线规划所需的基础设施,旨在让船舶得以使用绿色燃料和充电系统,以及,为行业研究推动脱碳进程所需的进一步监管支持。其重点目标,在于寻求能帮助行业适应绿色燃料成本的方法以降低未来的成本,从而在不给纳税人带来额外成本负担的情况下兑现其净零承诺。

如果获得成功,它将促成连接英国与荷兰、挪威、丹麦和爱尔兰的零排放航线,为该行业的经济和环境繁荣创造机会。

海事大臣Lord Davis表示:“通过投资往返英国的零排放航线,我们不仅将创造一个更为绿色的行业,也奠定了基础推进长期的可持续发展、创造就业机会和促进经济增长。”

“这是英国承诺保持水域清洁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当下,这笔资金旨在支持到 2020 年代中期创建国际零排放路线。”

挪威气候与环境大臣Andreas Bjelland Eriksen表示:“英国和挪威在航运方面有着长期的联系,因此,随着英国在2021年《克莱德班克宣言》中提出倡议,我们也将在绿色航运走廊的发展中密切合作。”

“因此,我很高兴现在将看到我们两国之间开始发展绿色航运走廊,并期待能通过我们的绿色航运计划给予支持。”

自 CMDC资助计划在 2023 年伦敦国际航运周期间首次宣布以来,相关的合作伙伴国家数量已有所增加,目前已涵盖荷兰、挪威、丹麦和爱尔兰。

当下,此举正进一步推进英国在 COP26 (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承诺,其中,英国主导了《克莱德班克绿色航运走廊宣言》(Clydebank Declaration for Green Shipping Corridors),是一项开创性的全球倡议,旨在开发港口之间的零排放航线。

同时,比赛的资金来自 2022 年 3 月所宣布、规模更广大的 2.06 亿英镑英国航运减排办公室 (UKSHORE) 计划。其中,爱尔兰和荷兰将为本国的组织提供配比资金,而丹麦和挪威则将通过其他方式,包括提供信息和促进合作做出贡献。

当下,英国-爱尔兰CMDC竞赛将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开放投标,而英国-荷兰的竞赛则将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开放投标。并且,爱尔兰和荷兰两国将提供 43 万英镑的配比资金。而竞赛和相关采购,则将由交付合作伙伴 Innovate UK负责。

照片来源:Unsplash的Nick Fewings
发布日期:2024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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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arbonisation

Ecospray 为航运业推出基于胺的碳捕集解决方案

与同类技术相比,该系统可降低高达 50% 的能耗,并在特定条件下捕获船舶运营期间排放的高达 80% 二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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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spray是一家专注于为海洋和陆地工业可持续转型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公司,在周四(6月5日),该公司宣布其已将旗下基于胺的碳捕集解决方案推向航运市场。

其中,该系统最显著的优势之一,在于其高能源效率:与同类技术相比,它可以降低高达50%的能耗,并代表着提升碳捕集技术在海事应用中的竞争力和可持续性的重要一步。

同时,该系统易于在现有船舶上集成,并且,在特定条件下,它可捕获船舶运营期间排放的高达80%二氧化碳。

该技术建立于通过使用胺溶液对二氧化碳进行化学吸收;其中,Ecospray技术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其创新的低温再生工艺,该工艺能将船舶发动机的废热转化为宝贵的资源。与传统的高温方法相比,这种方法不仅可显著节约能源,更简化了船上系统集成和显著地降低了运营成本。

通过新的中试和先进的流程建模 ,Ecospray 在过去的 18 个月中进一步完善了其解决方案(该解决方案早于 2023 年成功通过船上测试)。因此,该系统现在将提供更高的性能和有着更紧凑的设计,并使其更适合在整个航运业内被广泛采用。

Ecospray 总裁 Maurizio Archetti 表示:“通过将在气体处理方面的丰富经验与下一代化学捕集技术相结合,我们提供了一个具体的、随时可用的解决方案。”

“其中,我们的目标是要让碳捕集不仅在技术上可行,更对船东而言具备经济可持续性。因此,这项现已商业化的技术旨在被整合到更广泛的脱碳战略中,以助力现有船舶显著减少排放,并遵守国际海事组织所设定的二氧化碳减排目标。”

“此外,同样需要强调的是,在所有脱碳情景中,碳捕集仍然是未来 20 到 30 年内实现法定气候目标的重要工具。因此,为了确保能如期实现国际脱碳目标,业界必须立即将这项技术全面纳入监管框架,以实现其大规模应用并加速推进其广泛普及化。”

图片来源:Ecospray
发布日期: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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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Regulatory

Gard概述国际海事组织的临时排放措施

Gard 行业联络官 Neil Henderson 概述了第 83 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 (MEPC) 会议上商定的临时措施,并概述了业界的一些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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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德保赔协会 (Gard) 最近发表了 Gard 行业联络官 Neil Henderson 的见解,并其中概述了第 83 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 (MEPC)会议商定的临时措施,以及来自业界的一些反响:

2025 年 4 月 11 日,国际海事组织宣布,作为国际海事组织 2023 年温室气体 (GHG) 战略的一部分,各成员国已在第 83 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 (MEPC) 会议上就临时措施达成协议,以瞄准到 2050 年左右实现净零排放。

当下,MARPOL 附则 VI 拟议的新第 5 章已规定,船舶所使用的全部能源的温室气体强度【即温室气体燃料强度 (GHG Fuel Intensity,简称GFI)】应逐步降低。其中,这些措施将于202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并适用于50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其中,减排目标分为两种:较为温和的“基础”(Base)目标和更为宏伟的“直接合规”(Direct Compliance)目标。同时,这些措施旨在与国际海事组织的“基础”(Base)和“努力实现”(Striving For)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保持一致。

如果船舶达到更为宏伟的“直接合规”目标,船东将获得剩余单位(Surplus Unit, 简称SU)。其中,这些单位可以被储存或转让给其他船东。相反,如果船舶未能达到所要求的目标,那么,船东将得根据不合规程度以不同的成本水平购买补救单位(Remedial Unit,简称RU)。

此外,从补救单位获得的收入将转入由国际海事组织管理的净零基金。在一定程度上,这是为了激励行业使用零排放和近零排放(zero and near-zero,简称ZNZ)燃料。同时,相关奖励金额将于2027年3月1日前进行确定。

在今年10月,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将再次召开会议以通过该提案。其中,这需要108个《防污公约》附则VI缔约国以三分之二多数票(共73个国家)通过。此前,在4月份的多数投票结果为63票赞成,16票反对,以及24票弃权;因此,目前有必要在10月之前完成相关工作,以确保获得必要的额外支持。

图1 显示基础目标和直接合规目标路径(2028-2035)
GFI 的基础知识

已商定的温室气体燃料强度 (GFI) 中期措施与《欧盟海运燃料条例》(FuelEU Maritime Regulation) 相似,但范围更广。在这方面,我们将在后续文章中探讨两者的异同。

而GFI,指的是船舶能源使用量的温室气体强度。其中,这包括燃料产生的能源、其他能源(例如风力辅助推进)以及碳捕获等技术带来的减排量。同时,GFI 的单位为 gCO2e/MJ ,是每兆焦耳能量产生的二氧化碳或二氧化碳当量(例如甲烷、氧化亚氮)的克数,并与《欧盟海运燃料条例》使用相同的测量方法。

每种能源,无论是燃料还是替代能源,都将给出一个“油井到尾流”(Well to Wake,简称WtW),即全生命周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数据。其中,能源的整个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量涵盖:生产 - 运输 - 船上消耗。同时,每种燃料或能源的GFI数值将由国际海事组织 (IMO) 认可的可持续燃料认证计划进行计算。

自 2028 年 1 月 1 日起,与 2008 年的起始数值相比,被允许的GFI 水平将呈现两种下降路径(参见上图 1):

“基础”目标将跟踪国际海事组织 (IMO) 的基础目标,即到 2030 年让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 20%,并到 2040 年减少 70%;

而“直接合规”目标,则跟踪IMO的“努力实现”目标,即分别减少 30% 和 80%。

不过,目前这两项目标已协定的减排路径仅到2035年,并仅在2040年设定了一个基础目标(即减排65%)。因此,在 2032 年 1 月 1 日之前将必须确定2026 年至 2040 年期间的目标。

每年 3 月前,船东将报告上一日历年船上所使用能源的加权平均温室气体强度,而这也就是该船“所达到的 GFI”;与此同时,船东也将报告该船的年度 GFI 合规余额。而其计算方法为:将直接合规目标与船舶“所达到的GFI”之间的差额乘以当年所使用的总能量,并得出一个正数或负数结果(以二氧化碳当量吨为单位)。

同时,报告义务适用于所有 5,000 总吨或以上的船舶,但有一些例外,包括:仅在其旗国水域航行的船舶;不使用机械推进的船舶;以及,FPSO、FSU、钻井平台和半潜式船舶。

注:Gard 的完整文章可在此处阅读。

图片来源: Unsplash的Chris Pagan
发布日期:2025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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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巴拿马收紧法规以进一步严禁影子船队参与船对船石油转运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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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悬挂巴拿马国旗、总吨位在150吨及以上的船舶,必须在进行任何已计划的STS(船对船)作业的至少48小时前向船旗国通报关键数据,并涵盖船舶身份识别信息。

周五 (5 月 23 日) ,巴拿马海事局 (PMA) 表示其已加强规范悬挂其国旗的油轮所进行的船对船 (ship to ship,简称STS) 石油转运作业。

PMA 表示,此举旨在“制止”所谓的“影子船队”,并加强该国作为负责任船旗国的地位。

通过其商船总局 (DGMM),PMA 发布了 2025 年第 106-035-DGMM 号决议(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在 30271-A 号官方宪报上发布),以对碳氢化合物的海上船对船转运实施更严格的管控和强制性的可追溯性要求。

DGMM 代理局长、工程师 Rina Berrocal 解释:“这项举措旨在解决使用身份不透明船舶规避国际制裁、运输未申报的原油,或逃避环境安全法规的日益严重问题;其中,这些行为通常与所谓的影子或黑暗船队有关。”

即日起,所有悬挂巴拿马国旗、总吨位在150吨或以上的船舶,必须至少提前48小时通知船旗国任何已计划进行的STS作业,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后勤与操作信息。

其中,该强制性报备通知必须包含以下关键数据:

  • 参与作业的船舶的身份识别信息(船名、船旗、国际海事组织编号)
  • STS作业的坐标和预计时间
  • 待转移的碳氢化合物类型和数量
  • 转移方式(航行中或锚泊方式)
  • 岸上指定人员 (DPA) 的联系方式
  • 根据《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第41条的规定确认相关STS计划
  • 此外,船舶也必须更新其STS作业计划,以反映此新发布通知的要求,并在船上保留电子回执信息。

“这项新规范强化了巴拿马作为船旗国在海上安全、运营透明度和防止船舶冒用注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并完全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规定以及《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公约)。”Rina Berrocal 强调。

“这不仅是为了维护巴拿马船舶注册处的声誉,也同时旨在确保我们的船舶不被用作破坏全球贸易和环境的非法活动平台。”她表示。

图片来源:巴拿马海事局
发布日期: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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