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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V 探讨 IMO MEPC 82:有关新净零排放框架的谈判仍在继续

DNV 分享了 IMO MEPC 82 的摘要,其中探讨了温室气体燃料强度的要求,以及已通过法规将挪威海和加拿大北极地区指定为排放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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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船级社 DNV分享了一篇官方新闻文章,概述了国际海事组织 (IMO) 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 第 82 届会议(MEPC 82) 探讨的内容,其中包括温室气体燃料强度的要求和排放控制区 (ECA):

IMO 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 82 届会议 (MEPC 82)继续就温室气体燃料强度的要求进行谈判,并可能将之与温室气体定价机制相结合,作为解决温室气体排放的新净零排放框架的一部分。而其他重要决议,也包括通过法规将加拿大北极地区和挪威海指定为 NOx、SOx 和 PM 排放控制区 (ECA) 。

会议重点

  • 通过了将挪威海和加拿大北极地区指定为排放控制区 (ECA) 的修正案
  • 继续制定 《防污公约》附则 VI (MARPOL Annex VI)中的 IMO 净零排放框架,以解决温室气体 (GHG) 排放问题
  • 批准了 《防污公约》附则 VI 和 NOx 技术规则的修正案,以允许实行多发动机工作剖面 (MEOP) 并重新认证发动机
  • 开始审查碳强度指标 (CII)、船舶能效管理计划 (SEEMP) 和现有船舶能效指数 (EEXI)
  • 继续审查压载水管理 (BWM) 公约

通过强制性文书的修正案

《防污公约》附则 VI (MARPOL Annex VI)的修正案已通过,以将挪威海和加拿大北极地区设为氮氧化物 (NOx)、硫氧化物 (SOx) 和颗粒物 (PM) 的排放控制区。

该修正案将于 2026 年 3 月 1 日生效。其中,对于加拿大北极地区,即将生效的要求如下:

  • 0.10% 含硫量限制,自 2027 年 3 月 1 日起生效。
  • Tier III NOx 排放要求,将适用于 2025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建造(安放龙骨)的船舶,同时,该要求将于 2026 年 3 月 1 日生效。

对于挪威海,即将生效的要求如下:

  • 0.10% 含硫量限制自 2027 年 3 月 1 日起生效。
  • Tier III NOx 排放要求,将适用于 2026 年 3 月 1 日或之后签订合同的船舶;或者,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在2026 年 9 月 1 日或之后安放龙骨的船舶;或,于 2030 年 3 月 1 日或之后交付的船舶。

由于引入了合同和交付日期作为挪威海 ECA 的申请日期,IAPP 证书的补充格式已进行了更新,除涵盖龙骨安放日期外,也包括合同和交付日期。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中期措施

为确保航运业实现 2023 年 IMO 温室气体战略的目标,MEPC 80 于 2023 年就已决定将实施一揽子措施,并涵盖了两部分:

  • 技术要素,即基于目标的船用燃料标准,对船用燃料温室气体强度的分阶段降低进行规范
  • 经济要素,即温室气体排放定价机制,直接与温室气体强度机制挂钩或作为独立机制

目前,这些措施已计划于 2025 年通过,并于 2027 年中期左右生效。

在 MEPC 82 上,于MEPC 81商定的 IMO 净零排放框架得到了进一步的推进,以纳入合并的法律文本作为未来工作的基础。该文书涵盖了针对技术和经济要素提出的不同设计方案。虽然,目前仍没有就这套措施达成一致,但成员国之间已进一步趋同。

同时,也讨论了温室气体基金,包括针对经济要素潜在收入的分配,但将基于有限协调。

此外,针对候选温室气体减排中期一篮子措施的全面影响评估已完成,但鉴于所提出的担忧,目前已同意在 MEPC 83 之前开展额外工作,以评估温室气体法规可能对粮食安全产生的潜在影响。

最后,由于在预计将通过一揽子措施前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当下,成员一致认为需要在 MEPC 83 之前开展闭会期间工作。

注:完整官方新闻可在此处查询。

图片来源:Unsplash的 william william
发布日期:2024 年 10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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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pping Corridor

新加坡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签署绿色数字航运走廊谅解备忘录

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将与海事当局和港口运营商等利益相关方合作,以推动航运数字化和低碳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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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 (MPA)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于周三 (10 月 9 日) 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 (MoU),以建立新加坡 – 山东绿色数字航运走廊 (GDSC)。

根据谅解备忘录,MPA 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将与海事局、港口运营商、海运公司、高等教育机构和造船厂等各利益相关方合作,以推动航运数字化和低碳举措。

其中重点领域,包括探索新兴技术合作、替代燃料安全处理培训、岸电技术知识共享、交换数字信息以促进港口清关,以及共享标准和最佳实践。

这份谅解备忘录是新加坡和中国继 2023 年签署建立新加坡 – 天津 GDSC 之后签署的第二个 GDSC协议。

此次的备忘录由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MPA)局长Teo EngDih (张英智)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高洪岩先生共同签署。

同时,新加坡交通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Chee Hong Tat(徐芳达)先生及山东省省长周乃翔先生共同见证了签字仪式。

接下来,新加坡 – 山东商务理事会将利用两大经济中心之间不断增长的贸易和航运量,以及其强大的研究与创新生态系统,以推动绿色数字解决方案的采用以及新加坡与环渤海和黄海地区航运业的增长。

新加坡是世界上其中最大的船用燃料枢纽和最繁忙的转运港,而山东则是一个沿海省份,拥有中国沿海重要的港口和造船厂群,其中包括世界上最繁忙的集装箱港口之一——青岛港。

同时,山东也是中国人口第二多的省份,仅次于广东省,人口约为 1.01 亿。并且,山东省是中国第三大省级经济体,GDP 为 9.2 万亿元人民币(约合 1.7 万亿新加坡元),2023 年 GDP 增长率为 6%。

图片来源:满航时报
发布日期:2024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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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pping Corridor

绿色船用燃料是芬兰-爱沙尼亚绿色航运走廊的获批项目之一

绿色燃料转型计划是 19 个联合项目之一,旨在减少芬兰和爱沙尼亚之间渡轮旅行的碳足迹,其中,这些项目已获得指导委员会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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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EST 绿色走廊指导委员会(FIN-EST Green Corridor Steering Committee)于周三 (10 月 2 日) 批准了一份全面的联合项目清单,旨在减少芬兰(Finland)和爱沙尼亚(Estonia)之间渡轮旅行的碳足迹。

FIN-EST 绿色走廊倡议源于 2023 年 10 月由赫尔辛基(Helsinki)、塔林(Tallinn)和各主要利益相关者的代表签署的谅解备忘录 (MoU)。

该谅解备忘录旨在奠定基础打造气候中性客户旅程和建立连接赫尔辛基 – 塔林和 Vuosaari – Muuga 的海上绿色走廊。

该倡议的核心合作伙伴,包括赫尔辛基和塔林的城市和港口、Rederi AB Eckerö、Tallink Grupp、Viking Line 和爱沙尼亚气候部,并得到了芬兰交通和通信部的大力支持。接下来,他们将共同致力于推动一系列旨在增强可持续性、竞争力和增加两国之间客运和货运流量的项目。

主要项目亮点

19 个联合项目涵盖了支持气候中和目标的广泛举措,包括:

  • 向绿色燃料过渡:旨在确保绿色燃料可用性和解决相关安全法规的研究和活动。
  • 零排放港口基础设施:在港口引入零排放服务车辆和机械,以及开发提供支持的基础设施。
  • 增强废物管理:努力协调船舶和消费者废物的分类和回收系统,以促进更可持续的废物管理。
  • 提高燃料效率的数字解决方案:实施数字工具来监控和减少渡轮的燃料消耗。
  • 碳捕集技术:探索碳捕集技术的潜力,以进一步减少排放。
  • 自行车旅行推广:该项目专注于改善自行车旅行者的体验,以确保城市和船舶之间的无缝自行车旅程。

预计,这些项目以及其他项目,将为芬兰和爱沙尼亚之间更可持续、环保渡轮运输的持续努力做出贡献。
 
图片来源:Unsplash的 Chris Pagan
发布日期:2024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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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pping Corridor

韩国审议绿色航运走廊法案的提案

SFOC 的 John Yum 表示:“在法案中明确纳入零碳船舶非常重要,因为,这可以防止经常被错误地贴上环保标签的LNG船在绿色航运走廊中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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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非政府组织“气候解决方案”(Solutions for Our Climate,简称SFOC)周五(10 月 4 日)表示,由立法委员Dae-rim Moon领导的 15 名国会议员已提出了《支持建立绿色航运走廊特别法案》。

SFOC 表示,该法案明确概述了针对绿色航运走廊建设的支持,并是全球首批此类法案。

“鉴于国际社会对绿色航运走廊的兴趣日益浓厚,该法案在国内和国际上都具有重要意义。”该组织在其网站上表示。

他们强调了该法案的两个最重要层面:

  • 它明确规定必须在绿色航运走廊上部署零碳船舶。
  • 政府可以向已签署与绿色航运走廊相关的谅解备忘录 (MOU) 的航运和造船业企业提供支持。

“如果该法案获得通过,并能在涵盖韩国东部港口(釜山、蔚山、马山)和美国西北部港口(西雅图、塔科马、埃弗雷特)之间的现有计划以外进一步扩大绿色航运走廊,那么,我们将能够预期国内和国际航运的温室气体排放都将减少。”SFOC 表示。

“这也将有助于保持航运和造船业在 21 世纪中叶的竞争力。”

SFOC航运负责人 John Yum 表示:“在气候危机加速的时代,航运碳中和至关重要。因此,绿色航运走廊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机制,因为,它们不仅可以防止国内的碳排放,更有助于消除国家之间航运过程中的排放。”

“支持建立绿色航运走廊的特别法案是航运减排的积极一步。而尤其重要的,是其将明确地将‘零碳船舶’纳入法案,因为,这可以防止经常被错误地贴上环保标签的LNG(液化天然气)船部署于绿色航运走廊。”

“这项法案是否能成功在国会通过,将影响韩国实现国家航运碳中和目标的能力。”

“虽然,全球已经宣布了 40 多条绿色航运走廊,但,韩国的新法案是全球第一个由国家立法机构对绿色航运走廊参数进行规范的例子。”

“这一案例将为目前正在实施或寻求引入绿色航运走廊的其他国家树立全球榜样,尤其将确保在这些脱碳努力中将LNG等基于化石燃料的虚假解决方案排除在外。”

图片来源:Unsplash的 Lauren Seo
发布日期:2024 年 10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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