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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ernative Fuels

GMF 概述了尽早采用可规模化零排放船用燃料的能源转型

全球海事论坛(GMF)表示:“要以高效、公正和公平的方式实现这一转变,需要将定价机制、收益分配和全球燃料标准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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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海事论坛(Global Maritime Forum,简称GMF)周四(1 月 18 日)发布了继国际海事组织 (IMO) 修订温室气体 (GHG) 战略之后的第二份见解简报,其中讨论了拟议的 IMO 政策措施中的各种要素能如何实现高效、公正和公平的能源转型。

当下,国际海事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 (MEPC) 即将举行的辩论将进一步制定国际海事组织修订后的温室气体战略措施,因此,该简报概述了推进早期采用可规模化零排放燃料的重要性和转型要求。

报告称:“要以高效、公正和公平的方式实现这一转变,需要将定价机制、收益分配和全球燃料标准结合起来。”

这份题为“阐明国际海事组织实现公正和公平能源转型的政策措施”(Unravelling IMO policy measures towards a just and equitable energy transition)的简报,重点介绍了这些措施的不同要素如何帮助实现该战略的更广泛目标,以促进能源转型并实现公正和公平的转型。

能源转型

就能源转型方面,该行业正面临两种基本能源转型情景:增量转型(incremental transition)和双速转型( two-speed transition)。 其中,后者允许早期采用者适应并学习,以帮助降低成本、开发技能与劳动力、逐步开发新能源供应链和基础设施,并降低资产搁浅风险。而政策措施中的几个要素,都可以支持实现这一目标,如下:

温室气体定价机制:如果温室气体定价和/或任何补贴制度下的收益不对应SZEF (Scalable Zero Emmission Fuel, 即可规模化的零排放船用燃料)的使用,则最终可能只会刺激转型技术并推动增量能源转型。当下,温室气体定价机制其实可以提供推动整个行业快速增长投资所需的确定性和强烈信号。然而,即使价格、可用收益再高,也无法保证或强制要求业者以较低的温室气体强度运营其业务,并可能会导致更高的投资不确定性。因此,价格和收益机制应与技术措施相结合。

监管温室气体强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全球燃料标准 (Global Fuel Standard, 简称GFS) 等指导、控制措施要求可逐步推进减少燃料或能源温室气体强度,并通过设定明确的要求和更可预测的减排途径支持能源转型。照理而言,燃料标准应可直接影响船东和燃料供应商的选择,因为 GFI的限制首先将让仅使用现有化石燃料运营变得不合规,只剩近零和零排放燃料作为唯一的合规燃料选择(到 2040 年左右) 。 而且,无论如何,它仍可能可刺激增量转型,并需要温室气体定价与收益分配机制帮助实现双速转型。

灵活性机制:灵活性伴随着增加的复杂性成本(对于管理者和行业价值链而言),并可能会增加业务案例投资时间的不确定性,例如:船东因灵活性而作出的可能行为都需要被纳入决策之中。

公正公平的过渡

为了实现公正和公平的过渡,至关重要的,就是要明白这种过渡对各个国家有着不同的影响,因为,政策变化和气候变化的影响对不同国家的影响都不同。 其中,以下的几个要素可以促成这种转变:

灵活性机制:政策措施中的灵活性机制有助于支持公正和公平的过渡,但也有可能破坏这一努力。 例如,航线豁免可能会导致被豁免地区处于落后,并降低了投资于零排放技术的动力。 此外,目前也存在南半球出口国无法因豁免受益的风险。

收益分配:政策措施的收益分配需要确保实现公正、公平的过渡。相关收益,尤其可用以解决措施带来的不成比例负面影响,以支持发展中国家的行业内部缓解努力,释放全球燃料生产机会,并支持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和知识转让,支持脆弱国家的适应与缓解过程。

结论

两速能源转型是以具成本效益、公正和公平的方式实现该战略的其中最可能方法。 目前提出的任何一项措施(GFS 或温室气体定价)都可能实现该战略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但这取决于其范围、清晰度和严格性。 然而,为了刺激早期采用可规模化零排放燃料,在 2040 年之前增加此类燃料的使用,以及实现公正和公平的过渡目标,这将需要结合温室气体定价机制、全球燃料标准,并基于良好的全生命周期和收入分配机制。

随着国际海事组织正推进最终确定相关的措施,其中最关键的重点,仍将是如何实现能源转型和确保公正公平的前进道路。当下,即将在海保会(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 81 届会议和海保会第 82 届会议上进行的辩论和讨论对于这些措施的制定至关重要,因此,航运业在努力实现IMO修订后的温室气体战略中所提出的宏大愿景目标之际,相关的可持续实践承诺也将被密切监测。

注意:可在此处查询题为“阐明国际海事组织实现公正和公平能源转型的政策措施”的完整见解简报。

照片来源:Unsplash的 William William
发布日期:2024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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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ernative Fuels

StormGeo与中国船级社开展技术交流,共促航运数据合规与绿色技术发展

9月18日,StormGeo首席商务官Espen Martinsen率领大中华区团队拜访中国船级社(CCS),针对能效数据共享及脱碳技术合作等关键议题展开深入技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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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星期四),全球领先的气象信息与航运决策支持解决方案提供商StormGeo,由首席商务官Espen Martinsen率领大中华区团队拜访中国船级社(CCS),围绕能效数据共享及脱碳技术合作等关键议题,展开深入技术交流。

本次会议由中国船级社国际业务服务开发处副处长温玉奎主持,双方就如何通过技术协作提升船东在IMO DCS及EU MRV等国际合规流程中的效率与准确性进行了深入探讨,并积极寻求在绿色技术标准制定方面的战略协同机会。

目前,全球已有超过7,000艘船舶安装了StormGeo的船端报告软件,其中超过3,500艘用于EU MRV合规,超过1,600艘则应用于EU ETS相关解决方案,包括实时监测仪表板及模拟器工具,协助船东评估运营表现对合规要求的影响。

为进一步提升认证效率,StormGeo已与挪威船级社(DNV)、法国船级社(BV)、美国船级社(ABS)及日本海事协会(ClassNK)等国际船级社建立了数据传输API接口,将经StormGeo验证的高精度数据直接连接至船级社平台进行认证,大幅提升船东在合规流程中的操作效率。

下一步StormGeo将与中国船级社建立类似的数据接口,将为中国船东应对日益复杂的国际监管要求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Espen Martinsen表示:「我们非常重视与中国船级社的合作机会。通过技术协同,我们希望帮助中国船东更高效地应对国际合规挑战,并共同推动绿色航运技术的发展。」

此外,StormGeo目前正参与欧盟资助的Orcelle Horizon项目,聚焦风力辅助推进系统的航程优化算法及服务的开发。作为关键技术合作方,StormGeo为项目提供核心数据、模型与技术支持,助力航运业探索更具前瞻性的脱碳技术路径。

中国船级社表示:「CCS为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的正式成员,依托遍布全球的服务网络和优秀的专业团队为客户提供服务,CCS希望与StormGeo这样优秀的公司合作,共同为海事界绿色转型贡献力量。」

中国船级社亦表达了在该领域开展合作的意愿,期望通过技术标准的制定与推广,共同推动船舶行业脱碳技术的发展。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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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补替代性船用燃料泄漏责任与赔偿方面的缺口

最近,Joel Ong 撰写了一篇博客文章,重点介绍了替代性船用燃料泄漏或溢出方面新出现的关键责任与赔偿缺口,并探讨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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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航运业越来越多地使用替代燃料作为船用燃料,哈佛法学院法学硕士候选人Joel Ong于最近撰写了一篇博客文章,重点介绍了这些燃料发生泄漏时的责任和赔偿缺口,并探讨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能方案。

以下是国际法博客 CIL Dialogues 的原文摘要:

航运业在能源转型中大力押注于替代燃料,根据 2024 年的订单,目前已有超过 1700 艘的被订购船舶具备替代燃料推进能力(并且,2024年同比增加了 50% 以上)。

这些作为化石燃料替代品的“未来燃料”对于国际海事组织 (IMO) 实现其 2023 年温室气体战略,即“到 2050 年左右”实现国际航运温室气体净零排放至关重要。但是,使用这些燃料也带来了新的挑战:保护沿海国家和受影响方免受漏油影响的主要 IMO 责任公约,并不足以保护他们免受替代燃料溢出或泄漏造成的影响,因为,这些新物质的特性与化石燃料截然不同。

随着替代燃料作为货物运输和用作船用燃料的频率增加,目前的问题有三个方面:(1) 现行的 IMO 责任公约不适用于替代燃料,(2) HNS 公约(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尚未生效,(3) 并且,即使该公约已经生效,且替代燃料一般被定义属于 HNS 公约范围内的物质,但是,该公约仅适用于其作为货物被运输,而不适用于其作为船用燃料被运输。此外,氢、生物柴油、甲醇、氨或液化天然气 (LNG) 等替代燃料并非现有公约中“石油”定义下的持久性化石燃料油【《1992 年油污损害赔偿公约》第 1(5) 条】(即,顾名思义,它们本质上为旨在应对气候变化的非石油物)。

结果,这导致了适用于这些新型替代燃料的法规不连贯,因此,一旦发生事故或灾难,也将面临责任和赔偿的缺失,从而可能损害该行业和国际海事组织的脱碳努力。

不过,国际海事组织法律委员会目前正在进行的审查,是一个重要且充满希望的机会,将可以积极填补这些新出现责任的缺口。然而,这其中也必须迅速采取行动,并吸取过去的教训。因为,到开始就替代燃料的责任进行实质性讨论时,新燃料和新船型很可能已经进入运营试验或早期商业部署阶段。

如果在缺乏适用且充分的责任和赔偿框架的情况下发生涉及新型替代燃料的严重事故,可能将会损害公众对该类燃料的信心,并可能彻底破坏该脱碳方案的长期前景。出于这些原因,国际海事组织和航运业应高度重视和关注这一问题,并尽快予以解决。

这篇博文是作者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在美国进行研究之前编写,并是作者在 CIL-CLIMA 航运脱碳和替代燃料会议上提交的会议论文的一部分,其中,该论文得到了新加坡海事学院资助的 MPA-CIL 海洋治理研究计划 (SMI-2023-MA-03) 给予支持。

注:原本的博文可在此处阅读。

相关文章: DNV:LNG在 2024 年替代燃料船订单中占主导地位
相关文章: LR:2024 年新增 600 份替代燃料船订单
 
图片来源:Joel Ong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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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ew Climate 和 Seaspan Energy 在长滩完成首单船对船生物LNG加注作业

继宣布达成大规模交付生物LNG的战略协议后,两家公司已成功完成首单商用集装箱船加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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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ew Climate和Seaspan Energy周二(10月21日)表示两公司已在加州长滩港成功完成了首单可再生液化天然气(bio-LNG)的船对船装载作业。

当下,继此前宣布达成大规模生物LNG供应战略协议后,两家公司已成功完成了首次的商用集装箱船加注作业。

其中,用于生产生物LNG的可再生天然气(RNG)来自Morrow Energy的一家工厂。根据ISCC框架,该工厂所生产RNG的经认证碳强度较低,为每兆焦耳能量7.74克二氧化碳当量。而此次装载作业,则是生物LNG在商业航运中可扩展部署的关键概念验证,展示了其在海上运输脱碳方面的直接潜力。

Seaspan Energy总裁Harly Penner表示:“这次试点仅仅是个开始。”

“我们很荣幸能与 Anew Climate 合作,为低碳船用燃料开辟一条新道路。并且,我们也共同证明了,可持续性和性能可以齐头并进。”

此次装船建立于 Anew Climate 此前在该领域取得的多个里程碑,包括 2021 年在美国首次为船舶加注生物液化天然气 (Bio-LNG),以及 2022 年让一艘碳中和平台供应船成功下水。

Anew Climate 低碳燃料总裁 Andy Brosnan 表示:“当下,我们很高兴能迎来这一里程碑,因为,这彰显了 Anew 在加速航运业采用可再生燃料方面的领导地位。”

“通过持续采取积极措施,扩大船运商在全球范围内部署生物LNG的机会,Anew正在与 Seaspan 携手,通过减少当今的海运排放产生切实的影响。”

相关文章: Seaspan Energy 将为美国西海岸沿线客户提供可再生LNG燃料
 
图片来源:Seaspan Energy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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