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arbonisation
VPS探讨IMO 2028:一项促进航运脱碳的新立法措施
Steve Bee 和 Emilian Buksak 详细阐述了新批准的 IMO 框架对船舶运营商的意义,以及 VPS 如何通过燃料测试、排放测量和战略咨询进一步支持合规性。
4 月 16 日星期三,船用燃料测试公司 VPS 的集团营销和战略项目总监 Steve Bee 和脱碳顾问 Emilian Buksak 详细阐述了新批准的国际海事组织 (IMO) 净零排放框架对船舶运营商的意义,以及 VPS 如何通过燃料测试、排放测量和战略咨询支持船舶运营商遵守规定:
2025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五,国际海事组织 (IMO) 朝着建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框架迈出了重要一步,以推进减少全球船舶的温室气体 (GHG) 排放,到 2050 年左右实现净零排放。
当下,IMO 净零排放框架(IMO Net-zero Framework)是世界上第一个将强制性排放限制和温室气体定价进行结合并覆盖整个行业的框架。其中,这些措施已在第 83 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 (MEPC 83) 会议上已获得批准,并涵盖新的船舶燃料标准和全球排放定价机制。
接下来,这些措施将于 2025 年 10 月正式通过,并于 2027 年生效,将对总吨位超过 5,000 吨的大型远洋船舶强制执行,其中,此类船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占了国际航运总量的 85%。同时,该净零框架将被纳入《防污公约》附则 VI 的新第五章。
预计,到 2030 年将有 900 艘可使用可再生燃料的船舶在海上航行,并因此凸显了有必要实施全球性监管,并以商业上可行的价格提供可再生燃料,因为,目前“绿色燃料”的价格是化石燃料的 3 到 4 倍。因此,通过实施此类法规将帮助促使船舶使用绿色燃料航行,并激励燃料和能源供应商投资新的生产能力。
根据草案规定,船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全球燃料标准:船舶必须逐步降低其年度温室气体燃料强度 (GFI),即每单位能源消耗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该标准采用“油井到尾流”(全生命周期)方法计算,需测量从燃料生产到在船上消耗的总排放量。
全球经济指标:超过 GFI 阈值的在役船舶需要购置补救单位平衡其超额排放,而使用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燃料或技术的船舶,则将有资格获得实现较低排放的财务奖励。
两级合规目标:每艘船舶的年度 GFI 必须同时满足基线目标和直接合规目标。其中,符合更严格的直接合规目标的船舶将有资格获得盈余单位,而超过阈值的船舶则必须弥补合规赤字。
数据收集和报告:运营商必须每年计算和报告其达到的年度 GFI,并根据其年度 GFI 目标进行核对。其中,这包括严格的记录保存并提交给国际海事组织全球燃料排放登记处,该登记处将跟踪每艘船舶的排放表现以及任何相关补救或盈余单位。
国际海事组织净零排放基金捐款:超过其温室气体排放强度 (GFI) 限额的船舶,必须根据温室气体排放定价向新设立的国际海事组织净零排放基金付费。其中,所得收入将用于奖励使用零排放/近零排放燃料的船舶,并支持清洁航运领域的研究和技术创新,以及帮助确保航运业实现公正公平的转型。
净零排放框架的实施和绿色平衡机制
从 2028 年到 2030 年,船舶将根据其油井至尾流碳强度依据税率分级缴税。以 2008 年 93.3 克二氧化碳当量/兆焦耳(2008 年行业平均值)为基准,如果燃料排放量在 77.44 克二氧化碳当量/兆焦耳或以下,则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果排放量在 77.44 至 89.57 克二氧化碳当量/兆焦耳之间,则需缴纳 100 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的适度税;而如果排放量超过 89.57 克二氧化碳当量/兆焦耳时,则需缴纳 380 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的较高税费。其中,这些阈值和税费与到 2028 年将总体碳强度至少降低 4% 以及直接合规目标降低 17% 的总体目标相一致,并将随时间推移在随后几年实施更严格的减排措施。
盈余单位和超额合规
此外,船舶的碳强度低于下限(77.44 克二氧化碳当量/兆焦耳)即构成“超额合规”,所产生的盈余单位将可以被储存或交易。相反,在下限以上则需要购买补救单位来弥补合规性不足。
可持续燃料认证体系/标准 (SFCS) 和燃料生命周期标签 (FLL)
根据新框架,所有燃料都必须贴有燃料生命周期标签 (FLL),该标签将记录其从油井到尾流的温室气体强度和其他可持续性属性。其中,这些数值必须经公认的可持续燃料认证体系/标准 (SFCS) 认证,以确保计算准确透明,预防相关环境影响的任何歪曲陈述。
零排放或近零排放温室气体技术、燃料和能源
了解到激励先进解决方案的重要性,该法规已为符合零排放或近零排放 (ZNZ) 温室气体 (GHG) 标准的燃料或技术设定了具体的生命周期排放阈值:初始阈值(有效期至 2034 年 12 月 31 日):ZNZ 燃料的油井至尾流排放强度不得超过 19.0 克二氧化碳当量/兆焦耳。2035 年后的阈值:自 2035 年 1 月 1 日起,所允许的温室气体强度 (油井到尾流)将收紧至不超过 14.0 克二氧化碳当量/兆焦耳。
采用低于这些阈值的燃料和技术的船舶可通过国际海事组织 (IMO) 净零排放基金获得财务奖励,并有效抵消部分从传统化石燃料转型的初始成本。因此,通过逐步降低允许的温室气体强度,该法规有望鼓励全球船队持续创新、投资并更广泛地采用先进的低排放解决方案。
绿色平衡机制
这一方法的核心——绿色平衡机制,将与绿色燃料融资机制紧密结合。本质上,它对高强度化石燃料征收费用,并将把收益分配给绿色燃料,以从而平衡多样化能源结构的成本。一种燃料的油井到尾流减排量越大,其获得的资金分配额就越大。因此,这将有效地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并推动人们向可持续替代能源过渡。

收入分配
所有征税和补救单位采购所获得的收入将直接贡献给国际海事组织净零排放基金,同时,该基金将把资金分配于:
- 奖励低排放船舶
- 支持创新、研究、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平转型倡议(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
- 资助符合国际海事组织温室气体战略的培训、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
- 减轻对脆弱国家的影响,例如小岛屿发展中国家 (SIDS) 和最不发达国家 (LDC)
- 通过稳步降低允许的碳强度并引入清洁燃料财政激励措施,新框架不仅旨在减少总体排放,也旨在加速航运业的可持续能源解决方案转型。
注:完整文章内容,包括 VPS 如何通过燃料测试、排放测量和战略咨询支持合规性,可在此处找到。
相关文章: MPEC 83会议通过全球航运净零排放法规
图片来源:VPS
发布日期:2025年4月17日
塔林港(Port of Tallinn)和斯德哥尔摩港(Ports of Stockholm)于周二(11月4日)在塔林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以正式启动“瑞典-爱沙尼亚绿色合作计划”(Swed-Est Green Collaboration)。其中,该计划旨在促进爱沙尼亚(Estonia)和瑞典(Sweden)之间的可持续和无化石燃料海上活动,并主要集中在连接塔林-斯德哥尔摩(Tallinn–Stockholm)和帕尔迪斯基-卡佩尔斯卡尔(Paldiski–Kapellskär)航线的港口。
塔林港首席执行官Valdo Kalm表示,此次合作旨在减少海上运输对环境的影响,并同时为乘客和货运运营商提供面向未来的可持续解决方案。
“此次合作将为两港口带来战略优势,使我们对寻求可持续旅行及运输解决方案的船东、乘客和货运运营商更具吸引力。此外,这也将为开发不使用化石燃料的海上运输新商业模式、开展联合科学和应用研究以及申请欧盟和其他资助项目创造了机遇。” Kalm解释。
除了环境目标外,此次合作也旨在增加客运量、货物吞吐量和船舶停靠次数,以直接促进港口周边地区的经济活力和福利。
“尽管塔林港和斯德哥尔摩港是此次合作的发起者,但,在未来,我们将邀请私营和公共部门组织、研究机构以及其他海事利益相关者加入这一绿色伙伴关系。” Kalm补充道。
与此同时,斯德哥尔摩港首席执行官Magdalena Bosson强调了两国共同的责任和愿景。
“瑞典和爱沙尼亚共享同一片海洋,并肩负着保护海洋的共同责任。通过携手合作,我们可以加速波罗的海地区的绿色转型,使海上运输更清洁高效。”Bosson表示。
图片来源:塔林港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5日
Decarbonisation
Marine Fuels 360: 新法规和新技术为海运脱碳指明方向
DNV海事业务发展总监Kapil Berry强调,能源效率措施“最容易获得成果”,并可以立即实施。
海运业正在努力实现脱碳目标,并面临着日益复杂的监管环境。当下,包括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 和 FuelEU Maritime 在内的新框架,以及即将出台的 IMO 净零框架,都在推动重大变革。
在周三(10 月 8 日)于新加坡举行的 Marine Fuels 360 峰会上,与会代表听见了上述洞见分享;在题为“利用技术实现脱碳”(Leveraging Technology for Decarbonisation)的演讲中,DNV 海事业务发展总监 Kapil Berry 强调,每一项新法规都比上一项更复杂,因此,合规性与战略规划对于船东而言极其重要。
Berry 表示:“虽然生物燃料目前被认为是最容易满足 FuelEU Maritime 和 IMO 净零排放目标即时合规需求的替代船用燃料,但是,我认为,在这一转型过程中最前沿的仍是技术解决方案。”
其中,他分享了风力辅助推进系统 (WAPS),包括旋翼帆和刚性翼帆等设计,在安装后可节省 5-20% 的燃料。然而,实施这些技术需要仔细考虑通航区域、通风、甲板加固以及对桥梁能见度的潜在影响,并且,一般上也需要在入坞前的至少两年完成相关规划。
此外,碳捕集与封存 (CCS) 技术也正在成为一条重要途径。DNV 最新海事预测报告预测,如果 20 个主要港口建立卸载设施,且最大的散货船、集装箱船和油轮配备 CCS技术,那么,这将可从这些船舶卸载约 90% 的排放量。其中,这也相当于到 2030 年的海运总排放量的 9%,即 2500 万吨石油消耗量。
Berry 进一步表示,除了先进技术之外,能源效率措施也常被强调是可以立即实施的“最容易获得成果”方案。
他指出,DNV 的一份出版物已详细介绍了 40 多种能源效率技术,并表明了船东可以节省高达 16% 的能源。
此外,Berry 认为,其中非常重要的,就是向净零排放航运转型将需要强大的数据管理。
他解释:“从手动报告转向自动化、标准化和可验证的数据流,对于遵守排放交易体系 (ETS)、FuelEU Maritime法规和净零框架至关重要,因为,涉及数百万甚至数十亿美元的决策将取决于准确的数据。”
“因此,为了支持行业发展,DNV 已建立了一项通过电子邮件即可获得的长期专家服务,其中,除了可在 24 小时内收到来自其全球数据中心的回复,紧急查询更可在 4 小时内得到回复。”
相关文章: DNV 向船东发布节能措施与技术新报告
图片来源:Informa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6日
国际海事组织(IMO)周二(9月30日)表示其正加紧努力帮助海员做好准备迎接航运能源转型,并符合其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的战略。
其中,IMO发布了《关于使用替代燃料和新技术船舶海员培训的通用临时指南》(STCW 7/Circ. 25)。该指南为所有使用替代燃料和新技术船舶的海员培训的制定和批准制定了一个国际框架。
此外,针对甲醇/乙醇、氨、氢、液化石油气、电池驱动船舶和燃料电池等燃料和技术的专用临时培训指南也在制定中。接下来,这些指南将于2026年2月提交至IMO人为因素、培训和值班分委会(HTW 12)审议。
预计,这些指南将成为修订后的1978年STCW公约(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规则下海员培训强制性要求的基础。目前,该规则正在接受审查,并旨在支持脱碳、数字化和其他发展。
通过技术支持发展能力
除了制定法规外,国际海事组织也在扩大对成员国的支持,并正推进以下举措:
- 由日本资助为期三年的项目,培训来自亚洲国家的LNG(液化天然气)燃料船操作教员;
- 与世界海事大学合作,为海员编写替代燃料培训材料,其中,这也为9月启动的海事公正转型工作组培训框架做出了贡献;
- 通过“绿色航行2050”(GreenVoyage2050)计划,支持发展中国家的培训师制作适合当地情况的课程和在线学习模块;
- 连接监管者和从业人员的平台,例如:最近在新加坡举办的研讨会,并其中展示了从模拟器、虚拟现实工具到甲醇消防演习等实践培训的创新。
图片来源:国际海事组织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