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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PS探讨IMO 2028:一项促进航运脱碳的新立法措施

Steve Bee 和 Emilian Buksak 详细阐述了新批准的 IMO 框架对船舶运营商的意义,以及 VPS 如何通过燃料测试、排放测量和战略咨询进一步支持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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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6 日星期三,船用燃料测试公司 VPS 的集团营销和战略项目总监 Steve Bee 和脱碳顾问 Emilian Buksak 详细阐述了新批准的国际海事组织 (IMO) 净零排放框架对船舶运营商的意义,以及 VPS 如何通过燃料测试、排放测量和战略咨询支持船舶运营商遵守规定:

2025 年 4 月 11 日星期五,国际海事组织 (IMO) 朝着建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框架迈出了重要一步,以推进减少全球船舶的温室气体 (GHG) 排放,到 2050 年左右实现净零排放。

当下,IMO 净零排放框架(IMO Net-zero Framework)是世界上第一个将强制性排放限制和温室气体定价进行结合并覆盖整个行业的框架。其中,这些措施已在第 83 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 (MEPC 83) 会议上已获得批准,并涵盖新的船舶燃料标准和全球排放定价机制。

接下来,这些措施将于 2025 年 10 月正式通过,并于 2027 年生效,将对总吨位超过 5,000 吨的大型远洋船舶强制执行,其中,此类船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占了国际航运总量的 85%。同时,该净零框架将被纳入《防污公约》附则 VI 的新第五章。

预计,到 2030 年将有 900 艘可使用可再生燃料的船舶在海上航行,并因此凸显了有必要实施全球性监管,并以商业上可行的价格提供可再生燃料,因为,目前“绿色燃料”的价格是化石燃料的 3 到 4 倍。因此,通过实施此类法规将帮助促使船舶使用绿色燃料航行,并激励燃料和能源供应商投资新的生产能力。

根据草案规定,船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全球燃料标准:船舶必须逐步降低其年度温室气体燃料强度 (GFI),即每单位能源消耗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该标准采用“油井到尾流”(全生命周期)方法计算,需测量从燃料生产到在船上消耗的总排放量。

全球经济指标:超过 GFI 阈值的在役船舶需要购置补救单位平衡其超额排放,而使用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燃料或技术的船舶,则将有资格获得实现较低排放的财务奖励。

两级合规目标:每艘船舶的年度 GFI 必须同时满足基线目标和直接合规目标。其中,符合更严格的直接合规目标的船舶将有资格获得盈余单位,而超过阈值的船舶则必须弥补合规赤字。

数据收集和报告:运营商必须每年计算和报告其达到的年度 GFI,并根据其年度 GFI 目标进行核对。其中,这包括严格的记录保存并提交给国际海事组织全球燃料排放登记处,该登记处将跟踪每艘船舶的排放表现以及任何相关补救或盈余单位。

国际海事组织净零排放基金捐款:超过其温室气体排放强度 (GFI) 限额的船舶,必须根据温室气体排放定价向新设立的国际海事组织净零排放基金付费。其中,所得收入将用于奖励使用零排放/近零排放燃料的船舶,并支持清洁航运领域的研究和技术创新,以及帮助确保航运业实现公正公平的转型。

净零排放框架的实施和绿色平衡机制

从 2028 年到 2030 年,船舶将根据其油井至尾流碳强度依据税率分级缴税。以 2008 年 93.3 克二氧化碳当量/兆焦耳(2008 年行业平均值)为基准,如果燃料排放量在 77.44 克二氧化碳当量/兆焦耳或以下,则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果排放量在 77.44 至 89.57 克二氧化碳当量/兆焦耳之间,则需缴纳 100 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的适度税;而如果排放量超过 89.57 克二氧化碳当量/兆焦耳时,则需缴纳 380 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的较高税费。其中,这些阈值和税费与到 2028 年将总体碳强度至少降低 4% 以及直接合规目标降低 17% 的总体目标相一致,并将随时间推移在随后几年实施更严格的减排措施。

盈余单位和超额合规

此外,船舶的碳强度低于下限(77.44 克二氧化碳当量/兆焦耳)即构成“超额合规”,所产生的盈余单位将可以被储存或交易。相反,在下限以上则需要购买补救单位来弥补合规性不足。

可持续燃料认证体系/标准 (SFCS) 和燃料生命周期标签 (FLL)

根据新框架,所有燃料都必须贴有燃料生命周期标签 (FLL),该标签将记录其从油井到尾流的温室气体强度和其他可持续性属性。其中,这些数值必须经公认的可持续燃料认证体系/标准 (SFCS) 认证,以确保计算准确透明,预防相关环境影响的任何歪曲陈述。

零排放或近零排放温室气体技术、燃料和能源

了解到激励先进解决方案的重要性,该法规已为符合零排放或近零排放 (ZNZ) 温室气体 (GHG) 标准的燃料或技术设定了具体的生命周期排放阈值:初始阈值(有效期至 2034 年 12 月 31 日):ZNZ 燃料的油井至尾流排放强度不得超过 19.0 克二氧化碳当量/兆焦耳。2035 年后的阈值:自 2035 年 1 月 1 日起,所允许的温室气体强度 (油井到尾流)将收紧至不超过 14.0 克二氧化碳当量/兆焦耳。

采用低于这些阈值的燃料和技术的船舶可通过国际海事组织 (IMO) 净零排放基金获得财务奖励,并有效抵消部分从传统化石燃料转型的初始成本。因此,通过逐步降低允许的温室气体强度,该法规有望鼓励全球船队持续创新、投资并更广泛地采用先进的低排放解决方案。

绿色平衡机制

这一方法的核心——绿色平衡机制,将与绿色燃料融资机制紧密结合。本质上,它对高强度化石燃料征收费用,并将把收益分配给绿色燃料,以从而平衡多样化能源结构的成本。一种燃料的油井到尾流减排量越大,其获得的资金分配额就越大。因此,这将有效地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并推动人们向可持续替代能源过渡。

收入分配

所有征税和补救单位采购所获得的收入将直接贡献给国际海事组织净零排放基金,同时,该基金将把资金分配于:

  • 奖励低排放船舶
  • 支持创新、研究、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平转型倡议(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
  • 资助符合国际海事组织温室气体战略的培训、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
  • 减轻对脆弱国家的影响,例如小岛屿发展中国家 (SIDS) 和最不发达国家 (LDC)
  • 通过稳步降低允许的碳强度并引入清洁燃料财政激励措施,新框架不仅旨在减少总体排放,也旨在加速航运业的可持续能源解决方案转型。

注:完整文章内容,包括 VPS 如何通过燃料测试、排放测量和战略咨询支持合规性,可在此处找到。

相关文章: MPEC 83会议通过全球航运净零排放法规
 
图片来源:VPS
发布日期: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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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V重点介绍由中国泰州三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建造的甲醇双燃料支线船

在船舶设计方面,MPCC和NCL以满足2050年的排放标准为优先考量,同时,这些船也配备了岸电充电电池系统和先进的能源管理系统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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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船级社 (DNV) 于周三(7 月 16 日)重点介绍了两艘由中国泰州三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建造的甲醇双燃料集装箱支线船,这两艘船于 2025 年初交付给挪威船东 MPCC,并由North Sea Container Line (NCL)承租。

“NCL Vestland”轮和“NCL Nordland”轮是两艘同款姊妹船,分别于 2025 年 2 月和 4 月交付。同时,这两艘 1300 TEU 甲醇双燃料集装箱支线船皆由中国泰州三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建造,符合 DNV 船级社标准,旨在开启北欧沿海航运的新篇章。目前,其挪威船东MPC Container Ships ASA (MPCC)和长期承租方North Sea Container Line (NCL) 均致力于通过组建一支碳中和船舶船队,在挪威与荷兰和德国北海港口之间建立集装箱运输“绿色走廊”。

MPCC首席执行官Constantin Baack表示:“这些创新型支线船标志着MPCC脱碳战略的下一步发展,两艘船从第一天起就能使用‘绿色’甲醇燃料运营。与此同时,随着更多双燃料船陆续投入使用,它们将在我们持续的船队更新和减排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使MPCC成为燃料中立概念的先行者和知识合作伙伴,以共同推动航运业的可持续发展。”

专为碳中和运营、灵活性和安全性而设计

这是首批设计使用环保甲醇燃料的集装箱船,其将凭借先进的创新技术成为可持续航运先驱,并在货物装载方面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其中,由青岛双瑞提供的甲醇系统已通过DNV的严格审查,以保障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DNV中国技术中心(TCC)负责人Øyvind Pettersen表示:“这两艘船配备了迄今为止其中最安全的甲醇燃料系统设计及最合理的布局。”

通过开展合作成就绿色航运里程碑

对于船东MPCC而言,这是其与DNV China及三福船厂(泰州三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的首次合作。对此,DNV西欧区域业务发展经理Aakash Dua表示:“项目初期,船东对于将如此高端的船舶设计交给三福船厂仍有所考虑。然而,通过我们DNV中国团队、船厂和船东的密切合作,我们克服了所有相关挑战。因此,船东最终对船舶及其性能感到非常满意。”

其中,DNV确保船厂遵守严格的质量和安全标准,而三福船厂则将风险评估和DNV基于风险的船舶设计标准列为优先事项,并包括对电池安全性的提升和甲醇系统的可靠性给予高度重视。

三福船厂董事长Yang Yifeng(杨屹峰)表示:“这些船舶是绿色航运与协同创新的里程碑。其中,它们体现了国际专业知识与经济全球化的协同效应,为航运业的可持续未来树立了标杆。同时,成功交付这些高端甲醇动力集装箱支线船,也很大程度上归功于DNV对安全、质量和环保卓越的坚定承诺。在这方面,技术经理Wilhelmsen Ahrenkiel Ship Management和DNV China在船舶设计、图纸审批和建造监督方面提供了卓越的专业知识,在两艘碳中和船舶成功的交付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优化CII碳强度评级

在船舶设计方面,MPCC和NCL以满足2050年的排放标准为优先考量。其中,他们决定采用先进的实时冷藏集装箱监控系统,以优化CII碳强度评级并提高运营效率。同时,每艘船最多可容纳380个高耗电的冷藏集装箱。

而其他最大化能源效率和最小化环境足迹的功能,则包括镇江赛尔尼柯自动化有限公司(Zhenjiang SaierNico)的集装箱式、易于维护的岸电系统,其中,该系统可消除泊位排放,并有助于缩短港口停留时间。此外,这些船舶也配备了岸电充电电池系统和具有电力返回 (power take-home,简称PTH) 功能的先进能源管理系统,将为船舶的混合动力推进系统提供备用电源,并确保在航行期间稳定通过电网供电。而在海上航行时,电池系统则将由永磁轴带发电机充电。

注:DNV 的完整文章可在此处查看。

图片来源:泰州三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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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尼米港推出第二艘排放捕集与控制驳船

STAX Engineering 的专利移动式排放捕集技术可直接连接到船舶排气管,且无需进行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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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7月16日),美国加州的怀尼米港(Hueneme Port)揭露了其第二艘由STAX Engineering公司设计的排放捕集与控制驳船。

目前,全加州仅有八艘驳船在运营,而怀尼米港则运营了其中两艘,并分别位于两个码头。

该港表示:“第二艘驳船‘STAX 6’的到来彰显了我们港口对可持续发展的承诺,并进一步巩固了港口在清洁空气运营和零排放基础设施方面的全国领先地位。”

其中,STAX Engineering专利的移动式排放捕集技术设备可直接安装在船上,且无需进行任何改装。简单而言,该技术设备能直接接入船舶的排气管,并将废气导入驳船上的净化系统,再而去除污染物和释放为净化气体;在此过程中,其可捕集99%的颗粒物(PM)和95%的氮氧化物(NOx)。

对于像怀尼米这样毗邻多个居民区的港口而言,这一点尤为重要。

“‘STAX 6’轮的到来意味着我们现在已可以为港口的每个商业码头提供服务。这除了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对于世界各地港口的清洁空气进程而言也一样重要。”STAX Engineering 首席执行官 Mike Walker 表示。

“在帮助合作伙伴满足法规要求之际,我们也同时通过将一流的碳捕集技术融入市场上最全面的排放控制系统,助力构建零排放未来。”

当下,怀尼米港与 STAX Engineering 的合作以及对这项技术的投资,是该港口遵循“零排放 2030”(ZE2030)战略路线图所采取的众多举措中的其中两步,同时,该路线图也旨在让怀尼米港在 2030 年前成为美国首个零排放港口。

“商业与可持续发展可以并存,并是我们在怀尼米港正在证明的一点。通过共同努力,我们将继续维护港口作为重要经济引擎的地位,并同时也保障社区的健康。”怀尼米港首席执行官 Kristin Decas 表示。

图片来源:怀尼米港
发布日期: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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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MD展示全球首个船上捕集二氧化碳的端到端价值链传递

上海齐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功将25.44吨被捕集的二氧化碳从集装箱船“MV Ever Top”轮转移到接收船“Dejin 26”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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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海事脱碳中心(Global Centre for Maritime Decarbonisation,简称GCMD)于周一(6月30日)宣布其已于6月25日在中国完成全球首个展示船上碳捕集完整价值链的海上试点项目。

该试点项目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上海齐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齐耀)负责将从集装箱船“MV Ever Top”轮上捕获的25.44吨二氧化碳通过船对船(STS)方式接卸至接收船“Dejin 26”轮。随后,这批二氧化碳从“Dejin 26”轮被转运至浙江省舟山市的码头,并卸载至槽罐车上。

而第二阶段则由GCMD牵头,将被捕集的二氧化碳运输至终端使用目的地——上海瀜矿科技(GreenOre)与包钢(Baotou Steel)位于包头的合资工厂。在那里,液态二氧化碳被成功用于低碳碳酸钙的生产,而碳酸钙也是可持续建筑材料中的关键成分。

GCMD表示,此次跨行业的示范项目表明了,捕集来自航运业的二氧化碳可被再用于工业应用,以将航运业脱碳努力与更广泛的陆地碳生态系统联系起来。

当下,大规模推进航运业脱碳,不仅需要捕集碳,更必须通过建立完整的碳价值链来解决所捕获、卸载二氧化碳的归宿问题,其中,这包括建设下游基础设施,以能够以有意义的方式让所捕获的二氧化碳被卸载、运输、储存和使用。

其中,将捕集的二氧化碳用于混凝土生产,是当前各种利用途径中温室气体(GHG)减排效果较为显著的方法之一,因为,其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陆地上高碳排放的水泥生产需求。并且,这一发现也在GCMD的COLOSSUS研究中有比较细节的探讨,其中,该研究评估了船上捕集二氧化碳在各种封存和利用途径下的全生命周期排放情况。

作为首个此类试点项目,本次试点为未来船上碳捕集的规模化实施提供了宝贵的实际经验与挑战识别。

目前,其中一个关键挑战在于被捕获二氧化碳的归类问题:若将其归类为“危险废物”,则将导致其再利用面临非常大的限制,并需要进行严格的妥善处理。因此,通过与相关主管部门密切协调,本次试点重新将其归类为“危险货物”,以解除这些限制,使其能够作为工业原料加以利用。

在试点过程中,GCMD促成了价值链上的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通力合作,其中,这包括由终端用户自愿评估船上捕获的二氧化碳并让其作为生产原料。由于该终端用户的工厂位于内蒙古包头,被捕获的二氧化碳的运输距离逾2000公里,并因此完成了首次工业再利用的实地验证。

此外,此次试点项目汇聚了价值链上多个利益相关方的紧密合作,包括船东长荣海运(Evergreen Marine Corp)、船载碳捕集系统(OCCS)供应商齐耀(SMDERI-QET)、船对船服务提供商德锦航运(Dejin Shipping),以及工业终端用户上海瀜矿科技(GreenOre)及其合资公司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Baorong Environmental Co. Ltd.)。

与此同时,上海市交通委、上海海事局、上港集团、上海海关和上海边检等政府与监督部门也为此次试点项目提供了重要支持。

接下来,GCMD将对本次试点进行全面的生命周期评估(LCA),并将利用在整个试点项目期间获取的二氧化碳质量、数量及相关数据量化此次试点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以及,由挪威船级社(DNV)提供第三方减排审查认证,以符合公认的碳核算标准。

图片来源:全球海事脱碳中心
发布日期:2025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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