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ternative Fuels
DNV:替代燃料和新技术成了IMO MSC 110会议亮点
第110届会议完成了对替代燃料和新技术监管安全壁垒的审查,并启动了应对这些壁垒的措施。

船级社DNV于周六(6月28日)分享了第110届海上安全委员会(MSC 110)会议的亮点。
以下是与船用燃料相关的最新新闻摘录:
第110届海上安全委员会(110th session of the Maritime Safety Committee,简称MSC 110)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至27日举行。其中,该会议通过了SOLAS公约修正案,以提高引航员和其他人员登船、下船的转运安排安全,同时,会议也在制定新的非强制性自主水面船舶安全规则(MASS规则)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此外,会议也对替代燃料和新技术监管安全障碍进行了审查,并启动了解决这些障碍的措施,以从安全性的角度支持减少船舶的温室气体排放。
会议要点
- 已通过《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第五章修正案及相关的新《性能标准》( Performance Standards ),以提高引航员登船的安全性
- 已批准《 2011 年国际散货船和油船检验期间强化检查程序规则》(2011 年ESP 规则)修正案草案,纳入了用于近观检验的远程检查技术(RIT)
- 已批准2025年《警报和指示器规则》(Code on Alerts and Indicators)
- 已批准A.1050(27)号决议“进入船上封闭处所的修订建议”的修订
- 已批准支持在油船以外的船舶上引入紧急拖运要求指南
- 已批准针对使用替代燃料和新技术的船舶的通用海员培训临时指南
- 已同意《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II-1章修正案草案,以明确《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国际安全规则》(IGF Code)适用于所有气体燃料,无论其闪点如何
- 已启动措施解决可能阻碍使用替代燃料和新技术的监管障碍,包括更新《核动力商船安全规则》
- 推进了非强制性《海上自主水面船舶安全规则》(MASS规则)
- 已邀请港口国监督(PSC)当局在委员会审查现行法规清晰度的同时,采取务实的方式检查机器处所的逃生装置。
IGF规则——使用气体燃料的船舶
MSC 110就SOLAS公约第II-1章的修订草案达成一致,该草案旨在确定《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船舶国际安全规则》(IGF规则)适用于使用气体燃料的船舶,无论其是否为低闪点燃料。因此,已引入了“气体燃料”的新定义。
同时,会议已就IGF规则的后续修订草案达成一致,包括“低闪点燃料”定义的修订草案。
预计,SOLAS 和 IGF 规则修正案草案将于 2028 年 7 月 1 日生效,但需经第 111 届海上安全委员会会议(2026 年 5 月)批准,并经第 112 届海上安全委员会会议(2026 年 12 月)通过。
“一船一规则”政策
“一船一规则”政策的原则,就是一艘船仅需遵守一套气体或低闪点液体安全规则:IGC 规则或 IGF 规则。其目的在于应用一致的安全理念,并避免因不同规则的要求而产生可能的意外后果。
因此,第 110 届海上安全委员会会议上已同意该政策应继续适用于使用 IGC 规则第 19 章所列货物作为燃料的 IGC 规则船舶,并应制定适用于气体运输船使用的低闪点燃料(除 IGC 规则第 19 章所列产品外)的应用指南。
为体现商定原则,以及相关应用指南,《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II-1/56条修正案草案将在第111届海上安全委员会会议(2026年5月)进行审议。
新技术与替代燃料
第110届海上安全委员会会议完成了对潜在替代燃料和新技术的审议,其中,这些技术旨在从安全角度支持船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因此,该会议瞄准识别现行国际海事组织文书中可能阻碍使用各种替代燃料和新技术的安全障碍、壁垒和差距。
目前,已向相关小组委员会提交建议以解决已确定的替代燃料和新技术壁垒与差距。其中,待考虑的燃料和技术清单包括:
- 更新《核动力商船安全规则》,以反映自规则生效以来的技术进步(SDC)
- 船上碳捕集与封存技术(CCC)
- 电池储能系统(SSE)
人为因素、培训和值班
在替代燃料船的海员培训方面,适用于使用替代燃料和新技术的船舶的通用海员培训临时指南已于第110届海上安全委员会会议批准,以支持减少国际航运的温室气体(GHG)排放(STCW.7/Circ.25)。
图片来源:国际海事组织
发布日期:2025年6月30日

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Chimbusco)与青岛港集团合作,于周四(8月14日)在青岛前湾港区成功完成该港首单甲醇燃料加注作业。
该公司使用七辆卡车向中远海运旗下大型集装箱船“中远海运康乃馨”(COSCO Shipping Carnation)轮交付了214吨甲醇燃料。
同时,此次加注作业采用了陆地撬装式加注设备。
该公司表示:“本次圆满完成甲醇燃料加注,为青岛港建设世界一流的绿色低碳港口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为中远海运集团响应国家海洋强国战略提供了有力保障,以及同步践行了中国船燃(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为合作伙伴提供安全、高效、绿色清洁能源的承诺。”
图片来源: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8月20日
Alternative Fuels
报告提醒甲醇和氨需要业界齐心协力才能从2030年起实现规模化生产
GMF旗下“迈向零排放联盟”发布的最新报告提醒,绿色船用燃料将需业界齐心协力才能发展成熟,从2030年左右起快速实现规模化生产,以符合行业目标。

根据全球海事论坛(Global Maritime Forum,简称GFM)旗下“迈向零排放联盟”(Getting to Zero Coalition)于周二(8 月 19 日)发布的新报告,氨和甲醇作为零排放航运燃料已从理论变为现实。
根据对约 40 个有影响力的行业组织进行的采访,《从试点到实践:以甲醇和氨作为航运燃料》(From pilots to practice: Methanol and ammonia as shipping fuel)报告发现,这两种燃料现在都已“准备就绪”,其中,甲醇可用于低碳运营,而氨则已可用于试点,并因此意味着自 2020 年报告第一版发布以来,两燃料的成熟度已显著提高。
然而,该报告警惕,如果要促使这些燃料足够成熟,以能够从 2030 年左右开始迅速扩大规模助力实现行业目标,那么,业界将需要齐心协力推动其发展。因此,燃料的供应链成了必须解决的关键领域挑战,对于甲醇,将需要提高绿色分子的可用性;而对于氨,则需要在主要港口验证和推行商业氨加注。
全球海事论坛(GMF)脱碳项目总监Jesse Fahnestock表示:“近年来,我们看到零排放燃料与技术的开发取得了显著进展,其中,甲醇和氨现已从潜在解决方案转向初步规模化和概念验证。然而,我们才刚刚起步,单靠技术准备并不足够。因此,为了以所需的速度扩大零排放燃料的规模,我们需要国际海事组织、各国政策制定者和业界采取行动,以创造适当的有利条件;因为,这与技术本身的发展同样重要。”
为了跟上行业发展的步伐,今年的报告采用了一种新的方法,以评估甲醇和氨作为航运燃料的现状,并汇集了领先企业迄今为止积累的关键经验。其中,该报告旨在确定剩余的行动重点,并协助行业制定长期脱碳计划。而报告特别关注甲醇和氨,是因为它们的应用相对较早,但长期而言具有巨大的潜力。
报告中的主要经验和建议
该报告揭示了关于甲醇和氨现状的一些关键经验。
当下,甲醇正迅速从概念验证阶段转向早期规模应用,目前,已有60多艘可消耗甲醇的船舶投入运营,并另有300多艘被订购的此类船舶在建造中,同时,有约20个港口正提供甲醇加注服务;在此发展中,早期采用者也发现甲醇燃料的采用相对安全且易于集成。虽然,甲醇燃料较低的能量密度会带来运营权衡难度,但,这一点却未构成其障碍。此外,新的改装套件和相对便捷的储罐改装技术,已让传统船舶可以进行燃料技术改装。目前,扩大规模的关键挑战在于绿色甲醇的供应,因为,它仅占总供应量的一小部分,是航运公司仍难以获取的燃料。
另一方面,氨作为船用燃料的概念验证正在迅速推进,目前,有发动机测试表明了,它可以让储罐到尾流排放量减少高达95%。同时,首批氨动力船舶已成功试航,即将完成发动机测试,并有相关的燃料加注试验正在进行中,并且,这些试验均未发现任何根本性的应用障碍。因此,已有运营商表示对氨动力船的安全运营充满信心,并可能将逐步引入该燃料以积累运营经验。
此外,该行业的先行者提出了一系列行动建议,以加速甲醇和氨燃料供应链的发展:
- 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激励和资金,以缩小绿色甲醇和氨的成本差距,并支持早期采用者。
- 建立健全统一的燃料认证体系,以释放投资潜力并防止“漂绿”行为。
- 使用“预订-认领”(book and claim)系统,将全球需求与可行航线上的零排放燃料供应联系起来。
- 汇总燃料需求,为加注基础设施构建投资案例。
- 提供资本支出补助,降低加注基础设施(尤其是加注船)的投资门槛。
- 通过在主要港口建立绿色走廊、开展可行性研究和开展联合加注试验促进业界合作。
- 弥补发动机和备件供应方面的缺口。
- 确保执行严格的国际海事组织 (IMO) 排放指南,以保障生物质的可持续性并控制逸散性排放。
- 开展独立研究,验证早期氨动力船舶的排放性能。
- 组织涉及船厂和海上保险公司的行业协作安全研讨会,促进跨行业知识共享。
注:题为“从试点到实践:以甲醇和氨作为船运燃料”的报告可在此处查看。
图片来源:Unsplash 的william william
发布日期:2025 年 8 月 20 日
Alternative Fuels
东方造船获WSF批准建造混合动力电动渡轮
该造船厂已收到华盛顿州渡轮公司(WSF)的开工通知,将为华盛顿州建造两艘可容纳160辆汽车的混合动力电动渡轮,并可选择多造一艘。

由美国拥有并运营的造船企业——东方造船集团 (Eastern Shipbuilding Group) 于周五 (8 月 15 日) 宣布已收到华盛顿州渡轮公司 (Washington State Ferries,简称WSF) 的开工通知,将为华盛顿州建造两艘可容纳160辆汽车的混合动力电动渡轮,并可选择再造一艘。
这一里程碑是美国最大渡轮系统——华盛顿州渡轮公司(WSF) 25 年来首次进行渡轮建造竞争性招标的成果。同时,WSF 隶属于华盛顿州交通部(Washington State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管理着美国最大的渡轮系统。
“这是我们船队引进新型混合动力电动渡轮的一个激动人心的里程碑。”WSF 电气化项目管理员 David Sowers 表示。
“这些船舶不仅将采用最先进的岸上充电和电池储能技术减少柴油产生的排放,更将为每天需依靠我们的社区提供可靠的服务。”
东方造船集团首席执行官Joey D’Isernia 表示:“我们很荣幸能与华盛顿州渡轮公司(WSF)共同推进这项历史性举措。当下,我们正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船舶,并展现美国造船业、创新与环境管理的卓越性。”
这些混合动力/电力船舶总长409英尺6英寸(约120米),型宽83英尺2英寸(约24米),船深24英尺6英寸(约6.2米)。同时,它们将获认证运载160辆标准尺寸的客车和1500名乘客。此外,这些渡轮的吃水深度为16英尺6英寸(约4.9米),满载时航速可达17节,并可与WSF所有现有的码头设施对接。
图片来源:东方造船集团
发布日期: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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