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ofuel
Argus Media:B100生物燃料在MEPC 83会议后被视为颇具吸引力的航运燃料选项
一场新加坡会议的专家小组成员表示,随着更清晰的国际温室气体排放定价标准出台,全球生物柴油需求短期内可能会增强。

阿格斯亚洲生物燃料及原料会议(Argus Biofuels & Feedstocks Asia Conference)的专家小组成员表示,随着国际海事组织 (IMO) 制定了温室气体 (GHG) 定价机制,航运业将有更多买家考虑使用最高100%生物质的 B100生物燃料。
2025年4月25日
他们表示,随着更清晰的国际温室气体排放定价标准出台,全球生物柴油需求短期内可能会增强。
“根据第83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 (MEPC 83) 会议,B100 当下似乎势头强劲。”法国船级社必维国际检验集团 (Bureau Veritas,简称BV) 的 VeriFuel 全球业务发展总监 Bill Stamatopoulos 表示。同时,丹麦油轮船东 Hafnia 公司项目和船队可持续性总经理 Pankaj Porwal 认为,MEPC 83会议“明确表明了我们必须共同努力和迅速行动”,因为,不放弃传统船用燃料将造成面临成本损失。
在 4 月 7 日至 11 日举行的第 83 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上,大多数海事参与者对国际海事组织批准的两级温室气体定价框架表示欢迎,并认为这是海运业推动脱碳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新加坡船燃供应商——圆融石油私人有限公司 (Equatorial Marine Fuel,简称EMF) 首席运营官 Choong Sheen Mao 表示,B24、B30 和 B100 等生物燃料将受到更多关注,因为,买家在转向更清洁的燃料之际也可以同时节省成本。其中,B24 是由 24% 的废食用油甲酯 (Ucome) 与 76% 的传统燃料【例如:极低硫燃料油 (VLSFO)】混合而成,而 B100 则是未与化石燃料混合的纯生物柴油。
此外,小组成员指出了在欧盟水域航行时加注 B100 将带来显著优势,因为,企业可以在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TS) 和FuelEU Maritime 法规框架内让多艘船舶“集中”(池化),以平衡合规盈亏。不过,对于这一点, Hafnia 的 Porwal 表示,船东将需要“绝对确定”航行所需的燃料量,以避免因过量的生物燃料与其他燃料混合而产生未知的后果。
EMF的Choong 表示,对于不改用替代船用燃料而需承担的成本后果,温室气体定价机制已向船燃买家给出了一个“强有力的信号”,并因此将推动生物柴油的需求增长,因为,买家将意识到“他们需要以某种方式参与(转型)”。此外,他也补充道,如果生物柴油“具有商业可行性”,供应商将会考虑销售生物柴油。
另外,国际燃油工业协会 (IBIA) 亚洲区主席 Rahul Choudhuri 表示,遵守国际海事组织 (IMO) 的脱碳目标将需要承担最低合规成本,因此,小型船船东应立即开始进行试验,并“为船用燃料建立质量控制系统,以做好准备使用更环保的燃料”。
“目前,对冲主要集中在极低硫燃油 (VLSFO) 和柴油……但是,随着风险敞口和法规出现变化,我们将会看到更多的工具被用于应对[交易风险]。”船舶经纪商 Braemar 石油衍生品经纪人 Rebecca Reed-Sperrin 表示。同时,随着脱碳指令不断推进,她也“希望航运生物燃料的流动性将能够大幅提升”。
挑战
另一方面,小组成员也列举了推动航运业广泛使用生物燃料的若干障碍,例如:Ucome 原料的供应不足、原料来源争议,以及生物柴油的保质期会比传统船用燃料更短。
此外,燃料定价和加注生物燃料的相关成本也成了主要关注点。其中,船级社BV的 Stamatopoulos 表示,国际法规错综复杂,已导致了买家必须考量国际海事组织 (IMO) 的规定来对“实际价格”进行评估。
意大利船东Fratelli Cosulich生物燃料交易顾问Sebastiaan Bruins表示,在确定不含隐性成本的价格方面,租船人和油轮运营商正面临着困难。当下,就算B100目前可用,针对它的购买兴趣却依然有限,因此,供应商并未积极销售它。
Choong表示,由于Ucome燃料的供应量较大,中国将成为B100供应的“主导力量”,因此,市场发展将取决于中国如何分配Uco燃料的国内分销和出口。
同时,印尼国有炼油企业PT Pertamina的船用燃料交易经理Justin Tan表示,与主要船东签订生物燃料的长期采购协议,在扩大生物燃料的供应方面至关重要。因此,他指出,船用燃料买家将需要表明他们对生物燃料有兴趣,“我们(供应商)才能够知道应从何处开始行动”。
丹麦油轮船东马士基(Maersk)高级绿色燃料发起人Felicia Ng表示,目前,航运业仍在展望多燃料未来,因为,“单靠Ucome燃料的供应将无法满足航运需求”。
作者:Cassia Teo
图片来源:Argus Media
发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Biofuel
Argus Media:欧盟与国际海事组织的双重努力或将刺激生物燃料需求
欧盟和国际海事组织 (IMO) 为削减船舶排放而做出的双重努力,可能将导致停靠欧盟港口的船舶面临巨额罚款和更高的燃油成本,但,也可能会加强使用生物柴油混合物的动力。

欧盟和国际海事组织 (IMO) 为削减船舶排放而做出的双重努力,可能将导致停靠欧盟港口的船舶面临巨额罚款和更高的燃油成本,但,也可能会加强使用生物柴油混合物的动力。
2025年6月11日
欧盟的FuelEUMaritime法规和排放交易体系 (ETS) 已在欧盟境内生效,而IMO的全球温室气体 (GHG) 罚款制度则将于2028年生效,并适用于欧盟水域及其他地区。若不进行协调,在欧盟水域内外运营且排放量超过两法规限值的船舶,可能将需要支付双重罚款。
其中,FuelEU针对的是船舶池,而IMO的规则则针对具体船舶执行。同时,两者均涵盖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但IMO的阈值更为严格(见图表)。目前,FuelEU的罚款为每吨VLSFO能量当量2,400欧元(5月份为每吨2,708美元)。另一方面,从2028年起,国际海事组织的罚款金额,将涵盖违反直接温室气体排放限额的每吨二氧化碳当量100美元到超过基准阈值的每吨380美元不等。此外,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将从2026年起要求船东为在欧盟水域燃烧燃料产生的100%二氧化碳排放量付费。
2025年5月,鹿特丹高硫燃料油(HSFO)平均价格为每吨415美元,而ETS碳排放信用额则平均为每吨79美元。由于每燃烧一吨VLSFO会排放3.114吨二氧化碳,仅ETS一项就需要为每吨100%二氧化碳排放量额外支付246美元。因此,如果一艘船同时违反了FuelEU法规和国际海事组织的限额,它将分别面临每吨71美元和每吨82美元的额外罚款,到2028年,其总罚款负担将达到每吨399美元,而造成HSFO的实际价格(计入惩罚后)将达到每吨814美元(见图表)。此外,一艘仅在亚洲运营的同类船舶,如果仅计入国际海事组织(IMO)罚款,其燃料价格就高达每吨497美元。
5月份,西北欧B30生物柴油(一种由废弃食用油甲酯和极低硫燃料油混合而成的混合燃料)的平均价格为每吨790美元。如果计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的二氧化碳排放成本——每吨173美元(涵盖100%的燃烧排放),以及2028年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超额合规抵免额——每吨25美元,那么,B30生物柴油的价格将达到每吨938美元,高于高硫燃油(HSFO)。但,到2030年,国际海事组织和欧盟的罚款以及超额合规抵免额的综合影响,将让前往欧盟的船舶消耗的B30生物柴油价格有所降低。不过,在欧盟水域以外,仅凭国际海事组织的举措并不能带来这一优势。
预计,这些重叠的规则可能会促使船东将低碳燃料的使用集中在欧盟水域,并进而造成全球航运减排努力有大部分将转移到北海、波罗的海、地中海和东北大西洋,相对而言,太平洋、印度洋、北冰洋和西大西洋地区的减排进展将较为缓慢。
欧盟委员会在4月份的一份声明中表示:“欧盟委员会将评估这项新的全球措施,以了解其如何与欧盟现行的海事相关法规互动,并在维护环境完整性的同时避免造成严重的双重负担。” 当下,到2028年前,欧盟还有两年半的时间做出决定。
作者:Stefka Wechsler

FuelEU 和 IMO 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强度 gCO2e/MJ

西北欧燃料面临的国际海事组织和欧盟罚款(美元/吨)
图片来源:Argus Media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1日

周五 (6 月 6 日) ,船用燃料供应商Oil Marketing and Trading International(OMTI) 表示其已成功完成富查伊拉(Fujairah)港首单 B30 生物燃料加注作业。
该公司表示,这一里程碑标志着中东地区致力于实现海上脱碳和推进可持续航运解决方案的重要一步。
在社交媒体上,该公司表示:“该B30 生物燃料混合物由 30% 的可再生生物燃料和 70% 的传统船用燃料组成,已成功在全球最繁忙的加注枢纽之一交付给一艘商船。”
“当下,这项开创性的作业也展示了 OMTI 有能力满足持续变化的全球航运业需求。”
目前,该公司的业务涵盖在富查伊拉、霍尔夫坎(Khor Fakkan)、卡尔巴(Kalba)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所有其他港口供应船用燃料。
图片来源:Oil Marketing and Trading International
发布日期:2025 年 6 月 9 日

国际航运协会——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 (BIMCO) 于周三 (6 月 4 日) 成立了一个新的小组委员会,以负责制定定期租船合同的生物燃料条款,并标志着其已迈出积极一步,应对航运业日益增长的生物燃料采用量所带来的法律和运营挑战。
随着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EU ETS)、FuelEU Maritime法规等监管框架以及即将出台的国际海事组织(IMO)净零排放框架措施进一步重塑业内燃料战略,生物燃料正在成为一种越来越有吸引力的减排选项。然而,将生物燃料纳入租船协议的过程很复杂,并经常引发有关燃料质量、发动机兼容性和责任划分的问题。
当下,该新成立的小组委员会由船东、租船人、保赔协会 (P&I) 代表和技术专家组成,并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举行了首次会议。其中,委员会的工作将侧重于定义生物燃料的范围和标准,并阐明如何供应和处理生物燃料,以及确保使用生物燃料将符合性能预期和监管义务。
此外,该条款也将考虑使用生物燃料时的实际情况,例如与传统燃料混合、在船上储存,以及其对速度和油耗保证的影响。通过解决这些问题,BIMCO旨在提供灵活而稳健的合同解决方案,以在不影响船舶可靠性的情况下支持实现合规性。
预计,该条款草案将于 2025 年 10 月在 BIMCO 文件委员会会议上提交审议。一旦通过,该条款将为正在向低碳运营转型的租船人和船东提供急需的清晰规范指引。
相关文章: BIMCO 制定 FuelEU Maritime租船条款
图片来源:BIMCO
发布日期: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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