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Regulatory
MPA 向新加坡航运业通报第 82 届 MEPC 会议所通过的决议
MEPC 82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4 日圆满举行;目前,MPA正敦促航运业为这些决议的实践做好准备。

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 (MPA) 于周六 (12 月 28 日) 发布了 2024 年第 18 号航运通函,以向新加坡注册船舶的船东、船舶管理人、运营商、代理人和船长通报第 82 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MEPC 82) 通过的决议。
MEPC 82是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4 日圆满举行;目前,MPA正敦促航运业为这些决议的实践做好准备:
MEPC.392(82) 号决议 - MARPOL 附则 VI 修正案(视情况将加拿大北极地区和挪威海指定为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控制区)。
该决议通过了《1973 年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经 1978 年和 1997 年有关议定书修订)附件 VI 的修正案,以将加拿大北极地区和挪威海指定为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控制区 (ECA)。此修正案将通过针对《2022 年防止海洋污染(空气污染)条例》的修正案于 2026 年 3 月 1 日生效。
加拿大北极 ECA 将适用于 2025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建造的船舶,而挪威海 ECA 则将适用于 2026 年 3 月 1 日或之后建造的船舶,并涵盖“三个日期标准”:建造合同日期、龙骨铺设日期和交付日期,将反映在针对《国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补编》(IAPP 证书)的修订。
MEPC.393(82) 号决议 - 关于减少国际航运黑碳排放对北极影响的建议性、基于目标的控制措施之最佳实践指南
本决议通过了关于建议性目标控制措施的最佳实践指南,以减少国际航运产生的黑碳排放对北极的影响。它旨在协助船舶运营商/公司努力以可衡量和具体的方式减少旗下船舶在北极或附近航行所产生的黑碳排放。
MEPC.394(82) 号决议 – 关于建议性黑碳排放测量、监测和报告的指南
本决议通过了关于建议性黑碳排放测量、监测和报告的指南。它规定了对船用柴油发动机或废气处理系统的黑碳排放数据进行测量、监测和报告的建议,同时,这些建议可以组合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以加强制定相关建议和法规,减少黑碳排放对北极的影响。
决议 MEPC.395(82) – 2024 年船舶能源效率管理计划 (SEEMP) 制定指南
该决议采用了 2024 年的 SEEMP 制定指南,以制定更一致的燃油报告方法,并同时考虑了迄今为止 IMO 船舶燃油消耗数据库 (IMO DCS) 中已收集的数据。该决议撤销了 MEPC.346(78)的决议。
MEPC.396(82) 号决议—将龙目海峡的努萨佩尼达岛(Nusa Penida Islands)和吉利马特拉岛(Gili Matra Islands)指定为特别敏感海域 (PSSA)
该决议将龙目海峡的努萨佩尼达岛和吉利马特拉岛指定为 PSSA,而其相关保护措施 (APM) 则为之前所制定的分道通航方案(TSS),于 2019 年 7 月 1 日生效。
编者注:完整的 2024 年第 18 号航运通函文件可从 MPA 的官方网站获取。
图片来源:Manifold Times
出版日期:2024 年 12 月 30 日
Decarbonisation
Odfjell通过使用风帆和生物燃料将完成“首次”的近乎碳中和跨大西洋航行
该船目前正横渡大西洋,并正采用风力辅助推进技术和经认证的 100% 可持续生物燃料实现协同驱动;预计,此次航程的温室气体强度将降低 85%。

挪威的Odfjell公司周五(4月25日)表示其化学品船“Bow Olympus”轮即将完成首次的近碳中和跨大西洋航程。
该船目前正横渡大西洋,并由风力辅助推进技术和经认证的可持续100%生物质燃料驱动;其中,该生物燃料也来源于经认证的可持续废料。
该公司表示:“这次里程碑式航行印证了现有技术与燃料的协同作用,以加速远洋航运向净零排放转型。”
同时,此次的实时航行数据证实了,这种双推进方式不仅技术可行,更可达到显著效果:此次航行中该船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至少将能在 2044 年之前满足 2050 年FuelEU Maritime温室气体强度目标,以及国际海事组织的燃料温室气体强度(GFI)直接合规目标。
随着“Bow Olympus”轮上周末抵达欧洲海岸,它已提前 25 年证明了双推进解决方案是实现远洋航运碳中和的现实途径;与使用传统燃料相比,本次船舶航行产生的温室气体强度降低了 85%,且无需进行技术投资或燃料升级。
此外,通过使用风帆,其能源效率也提高了 15-20%。
此前,该公司曾通过 “Bow Olympus”轮的首两次跨大西洋航行测试了风力辅助推进的效果。其中,船上四套22米长的吸力帆在各种天气条件下均投入运行,并由Odfjell的船员和技术团队在船上和岸上密切监控其性能。
“所达成的结果超出了我们的预期。”技术副总裁Erik Hjortland证实道。
“即使在良好但并非完美的风况下,我们也观察到了15%到20%的节能效果。其中,这相当于每天节省5吨燃料,并也相当于每天减少15吨二氧化碳排放。”
“在当前航程的某些路段,我们已经看到燃料消耗减少了高达40%。可以说,这些数字非常令人鼓舞。同时,我们也很高兴地注意到,我们最初的计算如今得到了证实,甚至,还超过了预期。”
通过使用一种新型、基于人工智能的天气路线系统,这艘船龄五年、49,000载重吨的船舶能够充分利用航行时的风况。
“一个令人惊讶的发现是,即使是来自船首偏15度的轻风,也会产生明显的效果。这意味着,我们或许可以比预期更频繁地使用风帆,并进而让已经相当可观的投资回报带来更正面的影响。此外,船上的风帆也具备稳定、减缓船体摇晃的效果。”Hjortland补充道。
“根据目前的数据,我们预计,风帆将在未来所有航区的远洋航行中持续带来显著的燃料节省。”
此外,该船所加注的生物燃料来源于经认证的可持续废料。并且,该认证机构也获得了国际海事组织和欧盟的认可。
在用尽了大多数常规升级方案后,Odfjell现在将专注于下一代解决方案(包括风力推进),以实现其到2030年让碳强度降低57%的目标。
而为了将碳强度降低57%以上,他们也将需要进行燃料切换。对此,Odfjell表示,在未来的主流航运燃料仍未确定之际,该公司将继续保持灵活性,敞开所有大门。
“此次概念验证航行选用生物燃料是为了演示其中的一种途径。”该公司补充道。
图片来源:Odfjell
发布日期:2025年4月28日

韩国非政府组织Solutions for Our Climate(SFOC)于周三(4月23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提议建立一条以绿色甲醇为燃料的韩国-欧洲航运走廊。
该拟议走廊将连接韩国最大的汽车进出口枢纽平泽港(Pyeongtaek Port)和欧洲主要港口不来梅(Bremerhaven,)港、安特卫普(Antwerp)港、泽布吕赫(Zeebrugge)港和南安普顿(Southampton)港,以为航运脱碳制定战略路径。
此前,韩国宣布了“绿色船舶-K计划”,旨在加速采用环保船舶,并设定了到2050年将航运温室气体(GHG)排放量减少100%的国家目标。
另一方面,该报告也重点关注以绿色甲醇为燃料的纯汽车和卡车运输船(PCTC)运营模式,并定量评估了主要航线上的温室气体减排潜力。值得注意的是,如考量不来梅港-平泽航线的高货运量,据估计,仅这条航线每年就能减少超过14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同时,该报告建议采用绿色甲醇作为该走廊的主要燃料,并设定了向电子甲醇转型的长期目标。与传统化石燃料相比,这一转型预计将减少70%以上的二氧化碳排放。
而除了燃料转型之外,该报告也强调了确保稳定的绿色燃料供应链、建立支持性法律和制度框架,以及促进航运公司、货主、港口运营商和燃料供应商之间密切公私合作的重要性,以帮助确保该走廊现实且可行。
“凭借这些基础要素,平泽港完全有能力成为韩国向脱碳航运业转型的起点。”SFOC表示。
注:SFOC的完整报告可在此处查看,韩语版本也可在此处获取。
图片来源:Solutions for Our Climate
发布日期:2025年4月25日
ECA
DNV:加拿大北极海域、挪威海和东北大西洋成为新的排放控制区
DNV对加拿大北极海域排放控制区 (ECA) 和挪威海排放控制区(已于MEPC 82 通过),以及东北大西洋排放控制区(已于 MEPC 83 通过)进行了概述。

船级社 DNV 于周三(4 月 23 日)发布了一篇关于 MARPOL 附则 VI 修正案的官方新闻。其中,该修正案已在第 82 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 (MEPC 82) 会议通过,并将于 2026 年 3 月 1 日生效,使加拿大北极海域地区和挪威海正式成为新的排放控制区(ECA)。
此外,根据第 83 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 (MEPC 83) 批准的 MARPOL 修正案,东北大西洋也将被指定为排放控制区:

排放控制区 (Emission Control Area,简称ECA) 倡议旨在减少氮氧化物 (NOx)、硫氧化物 (SOx) 和颗粒物 (PM) 造成的空气污染,以保护这些敏感地区的环境,以及改善公众健康。
MEPC 82 已批准加拿大北极海域排放控制区和挪威海排放控制区
加拿大北极海域排放控制区将扩展现有的北美排放控制区,并涵盖加拿大所有北极水域。
同时,挪威海排放控制区将扩展现有的北海排放控制区,从北纬62°开始,覆盖挪威专属经济区 (EEZ),并最远可达领海以外200海里,直至俄罗斯边境。
适用范围:
加拿大北极海域排放控制区和挪威海排放控制区将于2027年3月1日生效,即在修正案生效一年后正式成为硫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控制区。自该日起,在这些排放控制区使用的燃料的硫氧化物含量必须低于0.10%,除非,受管制船舶使用EGCS(废气净化系统,即脱硫塔)达到等效的硫氧化物排放水平。
此外,加拿大北极地区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区的受管制船舶以建造(安放龙骨)日期为准,并且,该日期已商定为2025年1月1日。这意味着,自2026年3月1日起,在此日期或之后安放龙骨的船舶,在加拿大北极区域排放控制区航行时必须使用Tier III认证发动机。
同时,挪威海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区将遵循《防污公约》附则I中常用的“三日期”原则。该方法考虑了合同日期、建造(安放龙骨)日期和交付日期。遵循这一原则,船舶将无法再通过在申请日之前提前安放龙骨来规避Tier III发动机氮氧化物认证要求。
这意味着,在挪威海排放控制区内,建造合同于2026年3月1日或之后签订的船舶,或未签订建造合同但龙骨安放于2026年9月1日或之后的船舶,或于2030年3月1日或之后交付的船舶,必须运行获得Tier III认证的船用柴油发动机。
东北大西洋排放控制区已获MEPC 83批准
MEPC 83最近通过了《防污公约》修正案(即将生效),以将东北大西洋纳入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控制区。预计,该排放控制区将于2025年10月的MEPC特别会议上正式通过,并于2027年生效。基本上,它将覆盖葡萄牙、西班牙、法国、英国、爱尔兰、冰岛、法罗群岛和丹麦(格陵兰)尚未被纳入任何现有排放控制区的专属经济区和领海。同时,马德拉群岛、亚速尔群岛和加那利群岛附近的专属经济区将不包含在内。预计,这将创建一个横跨东北大西洋的连续排放控制区,连接加拿大北极地区、挪威海、北海和地中海排放控制区。虽然,0.10%含硫量限制将于2028年(即通过一年后)生效,但预计,NOx Tier III发动机认证要求将适用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签订建造合同的船舶,或无建造合同、在2027年7月1日或之后建造(安放龙骨)的船舶,又或者2031年1月1日或之后交付的船舶。
地中海排放控制区将于2025年5月1日起生效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地中海硫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控制区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生效。自此日期起,在地中海排放控制区内运营的船舶所使用燃油的含硫量将不得超过0.10%,除非,该船使用了EGCS(废气净化系统,即脱硫塔)达到等效的硫氧化物排放水平。
建议
我们建议船舶运营商和利益相关者熟悉即将出台的《防污公约》附则VI修正案,并做好相应准备。
同时,也应积极主动地获取正确的发动机认证、确保使用合规燃油,并实施有效的燃料转换程序,以提高效率和预防违规行为。
图片来源:Unsplash 的 Venti Views / DNV
发布日期: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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