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vironment
欧盟寻求加重罚款以制止石油泄漏以外的非法排放
欧洲议会、交通和旅游委员会议员表示,欧盟海域的船舶不仅应因石油泄漏而面临劝阻性罚款,也应因污水和垃圾排放而面临处罚。
欧洲议会交通和旅游委员会周四(11 月 16 日)表示,欧盟海域的船舶不仅应因石油泄漏而面临劝阻性罚款,也应因污水和垃圾排放而面临处罚。
当下,交通和旅游委员会已投票决定更新欧盟有关防止欧洲海域船舶污染并确保肇事者面临罚款的规则。这将确保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所有防止船舶非法排放国际标准成为欧盟法律的一部分,从而能够更容易被执行。
欧洲议会议员支持将欧盟现行禁止石油和有毒液体物质排放的规定扩大至涵盖污水、垃圾和脱硫塔残留物排放的提议。
他们希望船东对船舶污染造成的环境损害承担责任,以防止进行非法排放的船长或船员无法被找到或无力支付全额罚款。同时,欧洲议会议员也希望欧盟各国政府避免对违法行为设定最高或最低处罚,以确保处罚的有效性和相称性不会受到损害。
目前的欧盟规则已让CleanSeaNet方案被实施,这是一种基于欧洲卫星的漏油和船只检测警报系统。由于该系统缺乏与如何跟进污染事件有关的报告,交通运输部议员赞成鼓励成员国与委员会之间就污染事件进行更多的信息交流。同时,他们也希望在收到CleanSeaNet 警报时有其中50%能尽快被现场验证,以预防因非法排放扩散而导致无法在抵达现场时进行检测。
“目前的欧盟规则无法起作用,因为成员国对这些规则执行不力;这是无法接受的。 因此,现在是时候由成员国加强保护欧洲海洋免受船舶非法倾倒废物造成的有害影响。对此,我们必须能够有效地发现非法排放,并设定具有真正威慑力的处罚水平。”来自罗马尼亚欧洲人民党的欧洲议会报告员Marian-Jean Marinescu 表示。
当下,规则谈判草案以 36 票对 1 票被通过。同时,交通委员会欧洲议会议员也一致(36 票赞成)决定,一旦在下周全体会议被通过,将开始与成员国就立法的最终形式进行谈判。
船舶源污染指令的修订是欧盟委员会于 2023 年 6 月提出的海事安全一揽子计划的一部分。该一揽子计划旨在现代化和加强欧盟有关安全与污染预防的海事规则。
新规则的重点围绕于船舶污染的行政罚款,其中,在刑事制裁方面,将通过欧洲议会议员目前正与欧盟各国政府进行谈判的单独立法解决。
照片来源:Unsplash的Guillaume Périgois
发布日期:2023 年 11 月 20 日
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MPA)于10月30日(星期四)发布了2025年第13号港口海事通函,以提醒船燃供应商和航运业注意燃料加注作业中应遵守的准则,以防止发生与加注作业相关的溢油事故:
加注作业期间防止污染的准则
本通函取代2023年第06号港口海事通函。
与燃料加注作业相关的溢油事故通常源于操作失误,只要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就能够予以避免。因此,所有在新加坡港供应和接收燃料的船舶均应遵守附件A中规定的燃料自主作业期间的预防措施。此外,请确认、核对并填写附件B和附件C中的加注检查清单和加注前/事后的储罐容积。
谨此,MPA提醒各位船长及加注船经营者注意《防止海洋污染法》第7条的规定,详情如下:
禁止船舶排放油类及含油混合物
7(1) 如新加坡船舶向任何海域或任何船舶向新加坡水域排放油类及含油混合物,船长、船东及代理人均属违法;一经定罪,可处以不少于1,000新元且不超过一百万新元的罚款,或不超过2年监禁,或两者并罚。
任何与燃料加注作业相关的事件,包括燃油污染,均须立即向海上安全控制中心报告(Tel: 6325-2488/2489, VHF Ch 07)。
请注意,本通告所列的预防措施并非详尽无遗。因此,船长和船员仍必须承担防止加注作业期间可能发生的任何溢油事故的全部责任,包括上述清单未涵盖的原因造成的溢油事故。
如有任何关于本通告的疑问,请联系 Mohamed Ansar 船长(电话:6325 2456,邮箱:ansar_mohamed@mpa.gov.sg)或新加坡海事及港务管理局(MPA)海上安全控制中心(电话:6325 2488/2489,邮箱:pms@mpa.gov.sg)。
注:2025 年第 13 号港口海事通函及其附件 A、B 和 C 的完整版本可在此处查阅。
图片来源:Manifold Times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1日
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Arsenio Dominguez表示,全球航运业正在为净零转型做准备,并因此将对整个行业,从供应链和商业模式,到船舶、港口和海事劳动力产生影响。
4月,国际海事组织(IMO)批准了关于净零船用燃料与排放的新法规,并预计将于10月实施。因此,目前要求对脱碳进行投资的呼声已越来越高。
“单靠法规无法完成这项工作。当下,我们需要推进技术发展,并同时也需要替代燃料……而要达成这目的,就只有一个方法——进行投资。”Arsenio Dominguez在摩纳哥举行的蓝色经济金融论坛(6月8日)上表示。
其中,这包括投资扩大替代船用燃料的生产,以使其数量足以取代目前船舶每年燃烧的3.5亿吨燃油。
同时,业界也需要升级港口基础设施和改进加注作业,以能够安全地为停靠世界各地港口的船舶提供清洁能源。
世界航运理事会主席Joe Kramek表示:“班轮行业已在脱碳领域投资1500亿美元,对运输业而言,这是前所未有的投资规模。但是,在这一发展之下我们将需要燃料供应……因此,这是一个巨大的投资机会。”
当下,这套被称为“国际海事组织净零框架”(IMO Net-Zero Framework)的新法规采取了双管齐下的方法:制定限制船用燃料温室气体(GHG)排放强度的全球燃料标准,以及,对船舶排放的温室气体征费。
因此,这套新法规已向燃料生产商发出了明确的需求信号,并将同时奖励“先行者”,即敢于冒险、率先采用低排放和零排放解决方案,并能够与其他公司分享经验和专业知识的航运公司。
此外,国际海事组织净零框架与国际海事组织先前采取的措施相辅相成,旨在加强节能船舶设计、改进运营和提升碳强度评级。同时,这些措施每五年将进行一次审查,并伴随着排放限值的逐步收紧。
相关文章:MPEC 83会议通过全球航运净零排放法规
图片来源:国际海事组织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7日
Sea Cargo Charter(SCC)是一个评估和披露租船活动气候一致性的全球框架,在周四(6 月 12 日),SCC发布了其《 2025年Sea Cargo Charter年度披露报告》(2025 Sea Cargo Charter Annual Disclosure Report)。
这份长达 77 页的文件指出,全球海事论坛(Global Maritime Forum)制定的一项全球气候一致性倡议——Sea Cargo Charter(SCC)的大多数签署国在过去一年中降低了排放强度,并反映出该倡议的成熟度、愿景以及透明度的提升。
然而,业界仍需要加快行动,以跟上国际海事组织(IMO)设定的宏伟愿景减排目标,因为,这些目标将逐年变得更加严格。
其中,报告中所提到的 34 家领先租船公司和船东,占了 2024 年全球海上运输总干湿散货量的 18%。
当下,这是签署国第二年根据 2023 年国际海事组织温室气体战略中规定的更严格气候一致性路径和条件所完成的报告。尽管面临了这些条件与挑战,34个签署国中仍有19个在过去一年中降低了排放强度,并有8个提高了气候一致性得分,此外,有几个国家报告称,他们已进一步将排放指标纳入运营与租船决策之中。
根据报告,签署国平均比2024年最低国际气候目标落后12%,并比力争目标落后18%。同时,有10个签署国报告只落后10%或更少,并有5个与最低路径一致,以及3个与力争路径一致。
Sea Cargo Charter副主席兼Klaveness Combination Carriers首席执行官Engebret Dahm表示:“Sea Cargo Charter继续成为推动进步的强大推动力,将帮助航运业把气候愿景转化为具体行动。”
“今年的结果表明,在国际海事组织的气候目标愈发宏伟之际,签署国也同步在加大力度提升透明度、改善运营和加强数据完整性。因此,SCC不仅仅是一个报告工具,更是迈向实现国际海事组织温室气体战略和全球零排放运输框架的基石。”
注:完整的《 2025年Sea Cargo Charter年度披露报告》可在此处下载。
图片来源:Sea Cargo Charter
发布日期: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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