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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Prosper Marine Pte Ltd 拟召开公司及债权人会议

新交所上市公司 NSL Ltd旗下新加坡环境服务公司 NSL OilChem Waste Management 在赢得三起诉讼后,于 2020 年提交了针对 Prosper Marine 的清盘呈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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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加坡政府宪报周五(8 月 22 日)发布的一则公告,本地海洋污泥收集和处置公司 Prosper Marine Pte Ltd 的公司和债权人会议已定于 9 月 30 日举行。

同时,上述线上公司和债权人会议将于下午 3 点举行。

会议目的如下:

  • 由清盘人明文列明清盘进行方式以及
  • 公司已被处置的财产,并听取任何相关解释。

《满航时报》(Manifold Times)此前曾报道,新交所上市企业 NSL Ltd 旗下环境服务公司 ——新加坡石油和化学废物管理公司 NSL OilChem Waste Management Pte Ltd (NOWM)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针对 Prosper Marine 提交了清盘呈请。

之后,《满航时报》报道该申请已获批准。 而NOWM 提出清盘 Prosper Marine,是因为在三起针对被告的诉讼(1062 号诉讼、 853号诉讼 和 1048号诉讼)中高等法院法官判NOWM胜诉。

其中,1062 号诉讼涉及 NOWM 在 2015 年 6 月至 2016 年 10 月期间根据 2014 年的合同向 Prosper Marine 开具的发票,金额为 6,429,105.74 美元(计息前)和 7,629,613.70 美元(计息后,截至 2017 年 2 月 23 日)。

而 853号诉讼 ,则仅关乎 Prosper 董事是否应以个人身份对 NOWM 的未付发票承担责任。对此,法官裁定 Prosper 董事需对 NOWM 未付发票承担连带责任,包括 18% 的逾期付款利息。

最后, 1048号诉讼涉及 NOWM 索求 2016 年 5 月 27 日至 9 月 16 日期间的261,290.32 美元 未付租船费,以及因 Prosper Marine 违反租船合同而造成的损害赔偿金及利息。

相关文章: 新加坡:Prosper Marine清盘人发出拟派息通知
 
图片来源:Pixabay 的 Jo_Johnston
发布日期:202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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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HD Hyundai成为全球首家交付5000艘船舶的造船企业

该公司表示:“这一创纪录的成就,即使是欧洲或日本的造船企业也未能企及,尽管,它们的造船历史更为悠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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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现代重工(HD Hyundai)周四(11月20日)宣布,该公司已成为全球首家建造并交付5000艘船舶的造船企业,标志着自1974年交付首艘船舶以来,其已走过半个世纪。

而现代重工交付的第5000艘船“Diego Silang”,是为菲律宾海军建造的第二艘近海巡逻舰。该舰于今年3月下水,并于10月交付给菲律宾海军。其中,现代重工已获得了为菲律宾建造共计10艘海军舰艇的合同。

同时,现代重工宣布,其已于11月19日在蔚山现代重工工厂举行庆祝其总船舶交付量达到5000艘的仪式。

自1974年交付首艘船舶——26万吨级超大型原油运输船“Atlantic Baron”以来,该公司表示其已向68个国家的700多家船东交付了船舶,而最新交付的“Diego Silang”轮更是其辉煌成就的巅峰之作。

具体而言,HD现代重工、HD现代尾浦和HD现代三湖分别交付了2631艘船、1570艘船和799艘船。

该公司表示:“这一创纪录的成就,即使是欧洲或日本的造船企业也未能企及,尽管,它们的造船历史更为悠久。”

现代重工董事长Chung Kisun 表示:“我们交付5000艘船舶的里程碑,代表着韩国造船业的骄傲,并也代表着我们勇于挑战、重塑全球海事格局的历史。”

“秉承这一共同的创新传统,我们将充满信心地迈向建造另外5000艘船舶的目标,并展望后半世纪的发展。”

图片来源:HD Hyundai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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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FW律师事务所:中美港口费暂停及修订的最新进展

WFW纽约合伙人Daniel Pilarski分析了美国和中国分别暂停对与美国和中国有关联的船舶征收港口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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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律师事务所Watson Farley & Williams(WFW) 于周五(11月21日)发表了WFW纽约合伙人Daniel Pilarski撰写的一篇文章,回顾了美国和中国分别暂停对与美国和中国有关联的船舶征收港口费的决定:

在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贸易峰会会晤后,美国和中国已分别暂停对与中国和美国有关联的船舶征收港口费,为期一年,并自2025年11月10日起生效。此前,相关港口费征收是于2025年10月14日生效。在这方面,请参阅我们此前对美国和中国港口费制度的概述。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港口费——时间线和修订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港口费最初是根据2025年4月17日发布的通知(“4月通知”)制定的。

在2025年6月6日的一份通知(“6月通知”)中,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提议修改附件三(非美国汽车运输船的费用)和附件四(对使用非美国船舶出口的美国液化天然气的限制)。拟议的修改包括:

  • 拟将附件三中对非美国建造的汽车运输船的费用从每辆汽车当量单位150美元改为每净吨14美元;以及
  • 拟取消附件四中关于未遵守“一定比例的美国液化天然气必须使用美国建造的船舶出口”这一要求而对LNG出口施加的限制。

在2025年10月10日的一份通知(“10月通知”)中,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对港口费用和限制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其中,已实施的修改包括:

  • 拟将附件三中对非美国建造的汽车运输船的费用从每辆汽车当量单位150美元改为每净吨46美元(远高于6月通知中提议的每净吨14美元)。
  • 根据6月份的通知,附件四中关于未遵守“一定比例的美国LNG必须由美国建造的船舶出口”这一要求的LNG出口限制已被取消。

此外,10月份的通知还提出了针对港口收费的额外修订。目前,这些变更仍在审查中,尚未达至最终确定。其中,拟议的修订包括:

  • 根据附件一的规定,凡“在2025年4月17日之前订购,并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投入使用并签订了长期定期租船协议(即20年或以上)”的液化石油气运输船,将被视为由定期租船人拥有和运营。因此,只要长期定期租船人不是中国实体或中国所有实体,即使液化石油气运输船的注册船东和/或船舶代理船东是中国公民,根据光船租赁协议,该船也不用缴纳针对中国所有或运营船舶的费用;并且
  • 非美国建造的汽车运输船需缴纳的附件三费用不适用于载重吨不超过10,000吨的美国籍船舶。除非续期,否则此项豁免将于2029年4月18日到期。

为缓解拟议修正案带来的不确定性,10 月份的通知允许受拟议修正案约束的船舶(即属于修正案范围的液化石油气运输船和汽车运输船)的港口费缴纳期限展延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不过,目前尚不清楚,如果拟议修正案最终未获通过,是否仍需缴纳港口费。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港口费——澄清与疑问

在其后续发布的通知和指南中,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试图澄清一些关于港口费的未决问题;然而,仍有一些问题悬而未决。

  1. 对于在中国租赁融资结构下的中国实体拥有船舶,根据附件一规定缴纳的港口费条款,“船东”是指登记船东/出租人,还是实际船东/承租人?

尽管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的通知并未就“船东”的身份提供进一步指导,但,美国海关与和境保护局(CBP)针对新奥尔良港和休斯顿港发布的港口运营商指南指出,“船舶所有人将根据船舶登记处(REG)确定”。虽然,该指南仅适用于新奥尔良港和休斯顿港,而不适用于其他港口,但该指南表明了,如果船舶的售后回租融资涉及中国出租人,则即使船舶的实际所有人与中国没有关联,也应缴纳港口费。此外,该指南还表明,在相反的情况下,如果登记所有人并非中国实体,但实际所有人是中国公司,则中国船东无需缴纳港口费(但如果中国公司是“运营商”,则仍可能需要缴纳港口费)。

  1. 就中国建造船舶的附件二港口费方面,小型船舶豁免是否适用于油轮?

四月份的通知豁免了中国制造的小型船舶的港口费。在这方面,小型船舶被定义为“容量等于或小于4,000个二十英尺标准箱、55,000载重吨或单次散货容量不超过80,000载重吨的船舶”。不过,这也造成了一些不确定性,因为“单次散货容量”的含义并不明确。而“散货”一词,则可能指干散货船,尽管,油轮也运输散装液体货物。

“除非暂停令被解除或修改,否则,在此期间将无需缴纳此类港口费。”

目前,十月份的通知“澄清”了一点,即单次散货容量为80,000载重吨的小型船舶豁免条款可能适用于散货船和干散货船。该通知列举了几个干散货船和可运输干散货和散货的船舶的例子,但没有提及纯油轮。同时,该通知也未明确“单次散货容量”(individual bulk capacity)的含义。不过,液体货物被提及似乎表明8万吨的载重吨限制也适用于油轮,但由于缺乏示例且未提及“油轮”(tanker)一词,以及缺乏对“单次散货容量”的定义,这可能仍会造成不确定性。

暂停收费概要

根据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和中国交通运输部的通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港口费和中国港口费均已暂停收取,暂停期为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11月9日。因此,除非收费暂停的决定被解除或修改,否则,在此期间将无需缴纳任何港口费。同时,美国港口费的暂停收取适用于附件三规定的非美国汽车运输船的费用,尽管,附件三规定的费用平等适用于所有非美国汽车运输船,无论其是否与中国有关联。最后,除非另有延期或修改,自2026年11月10日起,所有停靠美国和中国港口的船舶均需再次缴纳两套港口费。此外,2025年10月14日至11月9日期间产生的港口费也不予退还。

相关文章: WFW律师事务所探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301条款及中国反制措施
 
图片来源: Unsplash的Chris Pagan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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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Regulatory

丹麦航运业就国际海事组织净零框架推迟后的发展提出建议

在国际海事组织(IMO)暂停推进NZF后,丹麦贸易和海事事务大臣收到了三项关于如何推进航运业绿色转型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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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海事组织(IMO)会议上,丹麦航运业对一项旨在推动航运业绿色转型的全球协议(即净零框架,简称NZF)的延迟通过感到失望。随后,丹麦贸易和海事事务大臣Morten Bødskov收到了来自整个丹麦航运业的多项明确建议。

据Danish Shipping(丹麦航运协会)上周透露,Danish Shipping与Morten Bødskov大臣、丹麦海事局以及多家丹麦航运公司举行了一次高级别圆桌会议,探讨了在伦敦举行的国际海事组织会议上,全球航运气候监管协议的通过被推迟一年之后,该行业该如何继续前进。

其中,丹麦航运业联合向大臣递交了三项明确的建议。

丹麦航运公会(Danske Rederier)首席执行官Anne H. Steffensen 表示:“我们向大臣明确提出了三点。其中,达成一项全球航运气候协议仍然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欧盟必须发出一个非常明确的信号,即(希望)我们在达成全球协议后,欧盟体系和新的全球体系中不会对同一排放进行双重监管和双重收费,因为,这一点非常重要。”

“最后,我们强调,我们需要将欧盟体系中现有的部分资金,包括航运公司向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TS)支付的款项,真正用于确保欧洲航运公司和新型燃料供应商未来能够继续保持竞争力,并走在绿色转型前沿。”

NORDEN首席执行官Jan Rindbo强调,尽管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谈判结果不如预期,他依然继续保持乐观。

“事实上,早在国际海事组织(IMO)协议之前,我们就一直在推进这项议程。当下,航运业正在发生许多令人鼓舞的变化,例如:NORDEN公司今年的生物燃料使用量增长了两倍。因此,我向大臣传达的最重要信息就是:建立联盟非常重要,并且,欧盟以外的联盟也同样举足轻重。今天,航运业在不同国家和不同细分市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我们需要认真听取各方提出的意见,并找到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Jan Rindbo说道。

此外,工业、商业与金融事务大臣Morten Bødskov也对这些建议表示欢迎。

“我感受到航运业对持续推进绿色转型的坚定承诺。同时,我们也务实地了解到,在我们所处的现实世界中,我们既需要高度重视绿色转型,也需要着力改善航运业的竞争力。”Morten Bødskov说道。

他强调,此次讨论的议题也将列入他12月初在布鲁塞尔举行的部长理事会会议的议程。

对此,Morten Bødskov表示:“来自整个行业的明确建议,对我们即将开展的工作来说无疑是一剂强心针。很快地,我们将在布鲁塞尔会见我们的同事们,届时,我们所讨论的议题也将提上日程。要知道,达成共识是好事,但,明确的建议也非常重要。因此,我们将把这些建议带入与布鲁塞尔同事的讨论中。”

图片来源:Unsplash的 Venti Views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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