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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ernative Fuels

上海港加强LNG和甲醇加注能力以实现“双百”目标

上港集团表示,上海港的目标是要到2030年实现LNG加注能力达到100万立方米以及绿色甲醇加注能力达到1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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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港集团(SIPG)表示上海港已瞄准到2030年实现“双百”目标,即LNG加注能力达100万立方米、绿色甲醇加注能力达100万吨。

截至目前,上海港已完成125艘次国际船舶保税LNG加注作业,加注量将达到73万立方米。

“LNG加注服务已成为港口的常态化服务,预计2024年年加注量将达到45万立方米,增幅超过70%。” 上港集团指出。

当下,上海港已迈向实现集装箱码头LNG加注业务全覆盖。

去年4月,上海港成功完成中国首单大型集装箱船的绿色甲醇加注作业,是国内行业发展的历史性一步。

对此,航运巨头马士基(Maersk)宣布,其集装箱船“Astrid Maersk”已在中国完成首次的货物装卸与绿色甲醇加注同步业务。

到 2025 年,上海港将建立固定的绿色甲醇加注服务。

目前,上海港拥有两艘LNG加注船和一艘甲醇加注船,并计划未来两种船都将各增一艘。

《满航时报》此前曾报道,上港集团与韩国综合物流公司 HMM已签署谅解备忘录(MoU)以合作供应清洁船用燃料,其重点是要在上海港推进加注甲醇和 LNG。

此外,2023 年,上港集团也与马士基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以在马士基绿色甲醇集装箱船于 2024 年交付后,发展绿色甲醇燃料船对船加注业务。

相关文章:“Astrid Maersk”轮绿色甲醇加注作业创中国先例
相关文章: HMM与SIPG签署上海港甲醇和LNG燃料谅解备忘录
相关文章: 达飞海运在上海完成第100次LNG同步加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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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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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R 加入 UECC 的生物LNG计划以实现海上运输脱碳

Titan Clean Fuels供应的LBM(即生物LNG)目前已加注到 UECC 为欧洲近海贸易部署的五艘双燃料LNG PCTC 上,以直接、立即减少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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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可持续滚装船公司 UECC(联合欧洲汽车运输公司) 周一 (1 月 6 日) 表示豪华汽车制造商——捷豹路虎(Jaguar Land Rover Automotive PLC,简称 JLR) 已签约加入其 Sail for Change 计划,将使用低碳液化生物甲烷 (LBM) 进行海上运输,以支持该公司通过全球物流链脱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抱负。

而JLR 的加入,也意味着现在有四家汽车制造商参与了这项在去年发起的计划。

作为该计划的一部分,Titan Clean Fuels 供应的 LBM 或生物液化天然气(LNG)目前正提供给 UECC为欧洲近海贸易部署的五艘双燃料LNG纯汽车和卡车运输船 (PCTC),以直接、立即减少排放。

Sail for Change 计划始于 2024 年 7 月的绿色气体月,并现已延长至 2025 年,将通过与 Titan 达成的新供应协议确保在 2025 年大部分时间于泽布吕赫港供应 LBM,据估计,这将可减少超过 75,000 吨的温室气体排放。

“我们很高兴又有一位尊贵的客户加入 Sail for Change计划。其中,JLR对开发可持续海上运输解决方案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是朝着这个方向迈进的一大步。”UECC能源与可持续发展经理 Daniel Gent 表示。

生产揽胜(Range Rover)、Defender、Discovery 和捷豹(Jaguar)等品牌汽车的JLR,将在 2030 年前推出旗下所有豪华车的电动车型,并计划通过让制造、运营部门和供应链脱碳以及汽车减排,到 2039 年让整个价值链实现净零排放。

“自启动Sail for Change以来,人们即对它的兴趣呈指数级增长,对此,我认为监管压力的增加是背后的推动因素之一。当下,JLR等汽车制造商正在将脱碳视为首要任务,并正与其所有供应链伙伴合作减少排放。”Gent 解释。

UECC表示,他们已在其 15 船船队中积极采用 LBM 和生物柴油等替代船用燃料,以根据新的绿色制度大幅减少碳足迹,并同时探索使用氢和氨等零碳燃料,以进一步到 2040 年实现净零排放目标。

Gent 补充道,与 Titan的最新供应协议为 UECC 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平台,让我们得以针对替代燃料(在本例中为 LBM)建立长期承诺”。

为其船舶加注生物LNG将让UECC 能够在整个港口网络中执行碳中和装载操作,并向客户提供二氧化碳登记处的经验证排放数据。
相关文章: Titan 将通过签署新协议为 UECC 多燃料船供应生物甲烷燃料
相关文章: UECC 和 Titan 联手在泽布吕赫港开展生物LNG加注业务
 
图片来源:UECC
发布日期:2024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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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rkson:替代燃料船占2024年订单总吨位的 50%

“随着新船订单总量达到 2007 年以来的最高水平,替代燃料正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占了2024 年订单总吨位的 50%。”Steve Gordon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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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克森研究公司 (Clarksons Research) 周五 (1 月 3 日) 发布了其最新的《绿色技术追踪》(Green Technology Tracker)报告,该报告涵盖了 2024 年全年的数据点,并记录了全球航运船队采用替代燃料的进展和对节能技术的投资。

Clarksons Research全球主管Steve Gordon在最新追踪报告的总结中评论道:“随着总体新建船订单量达到 2007 年以来的最高水平,替代燃料正继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占了 2024 年订单总吨位的 50%。

该报告称,2024 年,拥有替代燃料能力的船舶订单为 820 艘,总吨位达 6220 万总吨(如不包括液化天然气运输船,则为727份订单、5210 万总吨),创下了历史新高投资水平。

报告表示,液化天然气(LNG)双燃料技术已重新夺回主导地位,占了替代燃料订单吨位的 70%(不包含LNG运输船),并高于 2023 年的 43%,与此同时,甲醇船占额已从 30% 下降至 14%。

总体而言,该报告所涵盖的替代燃料船订单包括:LNG(390 份订单,如不包括LNG运输船则为 297 份)、甲醇(118 份订单)、氨(​​25 份订单)、液化石油气(72 份订单)和氢(12 份订单)。

此外,替代燃料“预留”状态的订单已增至占总订单的五分之一左右(452 份订单,占订单总吨位的 21%)。在所有燃料类型中,氨和甲醇一直是替代燃料“预留”选择中的突出选项(氨:130 份订单,甲醇:320 份)。

如不计入可使用所运载的货物作为燃料的船舶(注:100% 在2024 年被订购的LNG 运输船吨位均属于LNG 双燃料类型,而VLGC/VLAC/VLEC则90% 为 LPG/乙烷/氨双燃料类型),12,000 TEU以上的集装箱船(71% LNG,17% 甲醇)和汽车运输船(78% LNG,21% 甲醇)在2024 年订单中的替代燃料采用率最高。与此同时,2024 年替代燃料采用率最低的船舶订单类别,为超灵便型散货船(4%)、灵便型散货船(4%)和 MR型游轮(1%)。

根据已确认的订单(目前订单总吨位中约 50% 为替代燃料)和未来几年的预期投资,该报告预测,到 2030 年,总船队运力中将有超过五分之一能够使用替代燃料;在2017 年,这占“水上”船队运力的2% ,而在2024 年则达8%,并预计到2030 年将超过20%。

不过,港口基础设施投资和“绿色”燃料的可用性仍继续滞后,其中,《绿色技术追踪》报告详细列出了 276 个拥有LNG加注能力的港口和 275 个拥有或计划拥有岸电连接的港口,但是,只有 35 个港口拥有或计划拥有甲醇加注能力。

由于船队老化(按总吨位加权计算为 13.1 年,高于 2013 年的 9.7 年低点),在去年,约三分之一船队运力的CII评级为 D 或 E,同时,主要造船厂的交船期已有所延长(约 3.7 年),因此,节能技术 (EST) 改造仍是目前航运脱碳途径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方面,超过 10,360 艘船已安装了重要的节能技术 (EST)设备,占船队吨位的 37% 以上,其中,这包括:螺旋桨导管、舵灯、弗莱特纳转子、翼帆、空气润滑系统等。目前,超过580艘船已配备了空气润滑系统,并有超过 145 艘安装了“风力”辅助装置。此外,报告也指出,有 37 艘船和 12 艘新建船正在测试船上碳捕集技术。与此同时,配备“环保”发动机的船队比例已上升至 34% 以上。

Clarksons 现在估计,以油井到尾流(全生命周期)为基础,到 2024 年,航运业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将同比增长约 4%,达到 10 亿吨二氧化碳当量,而超过了新冠疫情之前的水平,并归因于船舶在海上的时间比例更高(源于绕道红海),且航速有所提高(尤其是在集装箱市场,尽管,Clarksons 预计航速下降的潜在长期趋势将继续),因此,贸易增长已抵消了替代燃料船、“环保”船舶和 EST(节能技术)吨位的增长份额。

图片来源:Unsplash的 Venti Views
发布日期:2025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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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海峡已更新海上交通计划法规

据 GAC Hot Port News 报道,为推广绿色能源,土耳其海峡针对 LNG 双燃料船的额外护航拖轮要求目前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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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GAC Hot Port News 周二 (12 月 31 日) 报道,为推广绿色能源,土耳其海峡(Turkish Straits)已经取消了针对 LNG 双燃料船的额外护航拖轮要求。

对于将货物卸到该县内具战略意义的炼油厂、LNG/LPG 码头或发电厂的船舶,或对于前往船厂进行维修、保养并有书面协议的船舶,管理部门可授予优先通过海峡的资格,但,需先评估相关港口管理部门的书面申请。同时,两项申请都必须在船舶通过海峡前的至少 48 小时提出。

如果,将转移到船上的引航员发现引航梯不符合规定,则转移将被取消,并同时将把不合规情况报告给港务长,并且,如果可能,也将一并提供佐证视频和照片以及任何相关文件。此外,由于取消了引航员转移,船舶的海峡通关也将被取消。接着,不合规报告将发送给相关地区的港务局,以进行行政处罚评估。在这之后,已纠正引航梯不合规情况的船舶将需通知港务局,并将再次被纳入通航规划。

由从事海底服务和港口建设的公司所拥有,并由悬挂土耳其国旗的拖轮所拖动的打桩驳船、起重驳船、泥驳船等海上交通工具的相关机构,应向相关地区港务局提交申请,并且,如果通航船舶将穿越两个海峡,则只需向伊斯坦布尔地区港务局申请并请示通航条件。其中,受通航条件约束的此类护航队,将在白天以最低 4 节/小时的速度穿越海峡,并需同时考虑气象条件。

另外,在马尔马拉海(Marmara Sea)宣布故障并驶往马尔马拉海港口的船舶在抵达后,将接受港务局或船级社的检验。如果船舶需要通过海峡,特定海峡的港口当局或船级社将对该船舶进行检验。

此外,符合以下规格的船舶应在白天通过恰纳卡莱海峡(Çanakkale Strait),并强烈建议使用引航服务和拖轮护航,其中,拖轮的数量和功率在第 7 条第 1 款 e 项中已规定。

  • 除客船外,所有总长 250 米及以上的船舶。
  • 总长为 200 米及以上的船舶。
  • 总长为 200 米及以上、载有《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第 1 类货物的船舶。
  • 深吃水船舶。
  • 所有影响通道的被拖航船舶。
  • 需遵守额外通行条件的所有船舶。

上述船舶除外,强烈建议所有总长 200 米及以上的船舶应在引航员的协助下通过恰纳卡莱海峡。

图片来源:Unsplash的 Chris Pagan
发布日期:2025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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